杭州住房公积金骗提行为的处理办法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17 18:54:39

、工商、住房管理、地方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核实,发现并处理了一些利用虚假购房合同、假发票、假财产证明、假贷款合同等违法行为欺骗住房公积金的案件,如虚假购房合同、假发票、假财产证明、假贷款合同等。现通知本中心对欺诈行为的处理如下:

一、现场没收虚假证明材料;

(二)、通知我在一定期限内退还提款金额;

(三)通知职工所在单位认真处理;

(四)有关信息应当依法向社会披露,并纳入学分制;

(五)取消职工退出住房公积金的资格,并按照规定在三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涉嫌违法犯罪的,。

  请广大职工引起重视,切勿听信不法中介公司的宣传,积极监督,并能实名举报,提供线索,配合查处,共同维护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秩序,监督举报电话:0571-12329-1。

微信官方账户:荣360住房贷款(方代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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