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蔡继明:应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土地入市交易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3-27 01:00:19

“土地管理法”多年来一直在制定之中,在立法程序中止后,。据“法制日报”报道,今年2月,。

就现行“土地管理法”而言,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完善。清华大学政治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在今年的议案中提到,现行“土地管理法”存在许多问题,如取消集体土地使用权,禁止集体土地进入建设用地市场,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产权制度不平等,阻碍集体土地参与工业化等。城镇化建设,共享工业化,城市化效益。

,、,为修改“土地管理法”提供了依据。蔡继明说,修改法律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城乡集体所有土地价格相同,两种土地产权平等保护;二是国家可以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给予合理补偿;三,农村集体土地可以用于建设非公共利益;四是在规划和使用控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农地和宅基地)进入市场。

此前,蔡继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法律角度看,修改“土地管理法”中最重要的一条应该是从公共利益出发确定征地范围。因为法律规定,公共利益、法定程序、合理补偿是土地征收的前提。在今年的议案中,他认为,根据上述宪法原则,政府征地的唯一法律依据是“公共利益”。为了非公共利益,不得征用农民集体土地,但要按照城乡统一规划,允许农村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和转让。

此外,蔡继明还提到,“土地管理法”应增加一个特殊章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城市建设用地相比,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其同地同价。这是因为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许多限制。例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用于房地产开发,否则就被视为非法小产权房;例如,宅基地只能在农村集体内转让,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宅基地建设。此外,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要进行建设,首先必须为国有土地征用。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