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2-24 02:36:06

购买杭州公积金贷款的程序如下: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二)初审合格的,贷款银行应当邀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偿还意愿、偿还能力等,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符合规定的,贷款银行应当接受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贷款银行受理职工贷款申请的,应当及时报公积金中心审批。

(二)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接受贷款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者收到银行提交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工作。公积金组合贷款亦须由指定的商业贷款银行批准。

(三)公积金中心因特殊情况未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者贷款银行应当将延期理由通知申请人。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者贷款银行应当将理由通知申请人。

    
  四、合同签订

经批准的职工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应当通知借款人办理签订合同的手续。借款人、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担保人、贷款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担保贷款合同)。借款人还签署了贷款借方。

五.贷款审计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证书后,进行贷款审批,贷款条件如下:

(一)贷款属于住房商品房(舒适住房)贷款期限的,其贷款条件为:办理通知登记证的收讫工作,并申报清偿属于该财产的财产。

(二)对现有住房商品房(舒适住房)贷款的,其贷款条件为:贷款凭房屋凭证办理,其所属财产已申报结算。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六.贷款支付

贷款银行应当按照担保贷款合同规定的贷款条件发放贷款,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户转移贷款资金。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包括保障性住房)的,贷款资金应当直接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指定特别管理账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应当以借款人的名义转入委托给银行的房地产中介公司的监督支付账户。

(三)申请房屋改革贷款或者房屋拆迁贷款的,贷款资金应当转入借款人的银行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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