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单位个人消费(购房)贷款是指由招商银行向优质单位职工提供的用于购买本单位集资建设的可上市交易住房或批量购买后分配给职工的可上市交易住房,在未办妥产权证前的过渡性住房贷款。本贷款用途为消费贷款,待具备抵押登记条件后转化为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转化申请材料可以在申请该贷款时一并提供。
申请条件
贷款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位推荐的高素质单位员工。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有单位出具的工作、办公室和收入证明;
3.能够提供购房合同、购销发票等相关贷款用途的证明资料;
(四)第三人(自然人或者法人)可以提供经本银行批准的抵押或者质押资产的,或者有足够能力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第三人(自然人或者法人),是连带责任的担保人。个人贷款的最高担保金额不得超过500000元;
(五)招商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