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3-25
来源:融360原创
作者:李晶
随着信用卡的逐渐普及,消费者享受到了更多的购物便利。不过,在使用信用卡时,难免会出现一些令人头痛的问题,例如信用卡还款不足、银行会向使用者征收高额罚款或收取迟交的费用等。
银行有两种方式对信用卡欠款征收利息:一个是部分罚息;另一个是罚息利息。但大多数银行目前都使用完全的罚息,因此,这两者的公式是什么?差距有多大?
部分罚息是指发卡方只从银行账户到还款日的透支利息。
计算公式:未还款额×日利息(0.05%/天)×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天数
全额违约利息是指,只要持卡人在当月未能全额还款,银行将向所有透支资金收取日常利息,从记账之日起至还款日止,直至本金和利息全部偿还为止。
计算公式:消费总额×日息x从会计日到第一个还款日的天数x日利息x从第一个还款日到第二个还款日的天数。
两种刑罚利益形式的利益有何不同?
假设某持卡人8月1日时刷卡消费了10001元,当月无其他消费及应还款,8月30日还款日当天,持卡人只还了1万元,剩下的1元是在9月15日当天才还清。
按照部分计息方式:该持卡人9月15日时必须还利息1元×0.05%×45=0.0225元;如果按照全额计息法:持卡人到期应还的利息为10000×0.05%×29+1×0.05%×16天=145.008元
同样是欠款1元,采用两种不同的计息方式,利息相差了140多元。
然而,2013年7月生效的“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这种情况。在这方面,消费者在处理信用卡之前需要了解详细情况,以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