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超过5年未缴可以继续交吗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7-24 19:14:26

时间:2016/12/19资料来源:Rong360整理作者:Rong360finishing。

,个人所得税是所得税的缴纳人,以缴纳所得税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此外,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第二条关于个人所得税申报表(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第162号)的规定,依照“个人所得税法”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税:(一)年收入超过120000元;(三)取得境外收入;(四)取得非扣缴义务人的应税收入;。第五条年收入在120000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结束后,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收入1200.00元的纳税人),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和主管税务机关在办理纳税申报时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劳动力年收入远远超过120000元的,除履行纳税申报的扣缴义务外,还应当在纳税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向税务主管部门申请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26号)的规定,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未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所以不能无限期追征,一般追征期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指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见,对纳税人未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一般追索期为3年,但未缴税款超过10万以上的,税款追索期为5年,超过5年即丧失税款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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