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网贷信息中介地位 出借人需自行承担本息损失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1-21 04:28:29

,,不少专业人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接下来我们来看看他们怎么说吧。

  12月28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今日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金融工场董事长魏薇表示:重申网贷信息中介地位,强调“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理念。。强调网贷平台的主要业务是提供信息服务,其需要承担信息披露的责任,但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另一个角度上,,即应当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要求其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从总体上说,,强调了卖方负责、买方负责的概念,并对借款人、平台和借款人提出了相应的要求。,要求借款人和借款人共同承担风险,有利于打破以往行业中的“不良货币驱出好”的局面,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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