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贷的真实处境比想象的严重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1-27 22:30:58

  笔者从就业开始,就于小贷公司打交道,对于小贷公司了解算是详尽,前几天网贷之家发表的一篇文章讲山东有超过80家的小贷公司停止放款,然而其真实处境比想象的严重的多。

首先,简单介绍以下小额贷款公司,在公众心目中,提到小额贷款公司总是想到“高利贷”、“三合会”、“暴力收集”等词。事实上,小额贷款公司都是依法成立的,规范管理,从事合法的小额信贷企业,与每个人接触的公司通常没有本质的区别。与银行相比,小额信贷公司更方便、更快捷,更适合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需求。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自2005年10月成立以来,经过一系列的变革和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发展。2015年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数据报告显示,到2015年底,全国有小额信贷公司8910家,贷款余额9412亿元。不难看出,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对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农村资金短缺、支持农村金融建设、发展农村经济、扶持中小企业、改善农民生活都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主要来自注册基金,股东捐赠的资金不超过两家银行金融机构的整合资金,根据规定,小额信贷公司从银行金融机构收到的整合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0%。在这种“只出”的情况下,小额贷款公司毕竟把资金都掌握在手中,没有什么可做的。特别是在当前中国经济低迷和市场条件不佳的情况下,除了一些“幸运儿”外,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再也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

  分析其融资难的原因,其一,小贷公司整体的风险不可控,小贷公司规模普遍偏小,关联机构错综复杂,且小贷公司与当地地方经济深度关联,极大程度上受地方经济掌控,一旦地方经济出现风险,小贷公司极易因风险过于集中而倒闭。其二,银行对小贷公司的风控体系持怀疑态度,,特别是现在中小企业生存堪忧的环境下,更是对其不抱有任何信心。其三,政策性受阻。政策规定小贷公司不能吸收存款,而且融资渠道、杠杆都有限制,各省市对此要求不一,但都较为严格。“村镇银行”的路子一直被视为小贷公司未来发展的必然之路,然而政策方面对于小贷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一直存有诸多顾虑,转成村镇银行后,就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变成了公众金融机构。当机构资金来源公众化而出现业务问题时,就可能引发公众性风险。其四,身份地位尴尬。小贷公司被认为一般工商企业,无法享受正规金融机构同等的待遇尤其是无法享受银行的金融行业权益。

  自从2016年5月实行“营改增”之后,小贷公司被确认属于金融业的贷款服务类,然而税负不曾降低,增加0.4%。因为小贷公司固定资产在总资产的占比极地,抵扣项近乎为零。虽然把小贷公司列为金融业,但是金融业应有的福利待遇却享受不到,这就好比养了一头奶牛,死命的挤奶,一根草不喂。

,却处处被掣肘。好在政府有关部门也是意识到了这种状况,除了以上两种“法定”的融资途径外,2013年34号文允许小贷公司以多种形式融资,包括发行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借助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直接融资,并提高融资上限,并规定小贷公司各类债务融资余额总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

  2013年7月,两只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产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只在交易所上市的券商类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标志着资产证券化取得新突破。

  资产证券化对小贷公司的准入门槛略高:资本市场评级AA以上(股东为国企的需要AA,民企的需要AA+)的股东担保。这是首要的要求,至于其他的要求都不算要求。试想,国内有多少家AA以上的公司,这些公司有多少设立有小贷公司,这个比例低的可怜。

此外,市场一直在积极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如来自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小额贷款资产收益转移产品。这种产品被称为ABS,它比资产证券化的门槛低得多,但它也有其缺点和高成本,这是由其交易结构和资金来源决定的。在未来,将有一篇专题文章来分析这一产品。

  银行自称“弱势群体”,相比之下,小贷公司就是“残病群体”(不存在歧视),,毕竟和银行相比,中小企业和人民群众在小贷公司更容易借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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