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到底谁在幕后操纵?竟让长轿司机换车价钱翻倍……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6-05 09:59:46

不到12万的车却要付出24万的代价 且必须在指定的4s店购买

长轿司机换车被“坑”得不明不白长轿公司稀里糊涂没个说法


换一辆市场价才11万余元的车却要24万元,且还要到指定的4s店购买,否则办理相关证件就会很麻烦,这样的遭遇让经营恩施至宣恩长轿线路的司机们苦恼而无奈。

11万余元的车,加上税费和重疾险种类费,也不过14万元左右,多余的10万元是什么费?司机们说不清楚,长轿公司的负责人也没说清楚,“就是这个价格,不愿意就摆在那里。”

多年前,恩施城区几家出租汽车公司在为挂靠在公司名下经营的出租车车主换新车时,曾出现过类似状况,一辆车除了车价和相关手续外,也多收了几万元,最后在媒体关注和恩施市相关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才给广大出租车车主退还了多收的车款。

这一次,长轿司机又遭遇了类似问题。换一辆车需要的钱几乎是车价的两倍,多余的钱是什么费用?被谁收去了?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这样一辆车,长轿司机要以市场价的两倍才能换车。


不到12万的车

长轿司机换车要24

裸车不到12万,但换下来却要24万。近段时间以来,说起换车的事,跑恩施至宣恩长轿客运线路的汤师傅苦恼而无奈。

汤师傅跑恩施至宣恩的线路已有5年多的时间,车辆跑了70万公里,已到了更换新车的年限。但当汤师傅向所在公司咨询换车事宜时,公司负责人提出来的价格却让他傻了眼:一辆标价11万余元的轿车,他需要24万元才能办好。

“我们辛辛苦苦工作了几年,赚的钱还不够换辆新车,这价格能不能少点?”1012日,这位要换车的司机打电话给他的负责人,却换来对方一句“24万,愿买就买,用不着讨价还价。”

宣恩长轿公司负责人告诉汤师傅,如果觉得24万元贵了,可以不换,或者可以到其他地方购车,但办手续的时间要长点。汤师傅告诉记者,他选中的是标致408,在市场上购买要11万余元,但如果所在公司不尽快办理相关证件手续,车辆无法上路营运,即使买了也没有用,所以他们换车必须去指定的4s店购车。

11万余元的车,加上税费和保险也就14万元左右,公司则提出要24万元才能办好,这多出来的10万元是什么费用?内心充满疑问的汤师傅一再询问公司负责人,但对方也没说明情况,只说是上级公司收取的费用,他可以去找上级公司。

据了解,恩施至宣恩长轿汽车换车费用“节节攀升”,2013年需20万元,短短两年时间再涨4万元,到今年则需要24万元。

4s店公布出来的汽车标价为11万余元,多出来的10万元是些什么费用公司却没有说法,换车的司机也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其实,还有许多司机和汤师傅的经历一样,不仅汽车身价倍增,也还要到指定的地方购买。据一名换车师傅介绍,他们需在指定的4s店换车,否则车辆手续被拖延,将导致车辆无法上路。2013年,一名司机将自己的标致308换成408,换车费20万元,司机本人能说出的费用包括11万余元的购车费用,1万多元的保险费,1万多元的购车税费,其他六七万元的去向却不得而知。更无法理解的是,他们问所在公司的负责人那笔钱是为何收,作何用时,却只得到一句“愿买就买,用不着讨价还价。”

除恩施至宣恩的线路外,恩施至其他县市长轿换车的价格也高得离谱。恩施至鹤峰线路去年换车要28万元,其中车价仅为14万,多余的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恩施至建始线路,今年换车21万余元,多收取的几万元钱司机们同样也说不清楚。


长轿司机为谁辛苦为谁忙

自己载客收费,跑一次就是一两百元,一天下来就有五六百元,所以,长轿司机在大众眼里是个不错的活计。然而起早贪黑的长轿司机说起他们的工资,却是“一把辛酸泪”。

一位跑恩施至宣恩客运的长轿司机给我们算了一笔账:运气好时,一名司机1天能跑4个单边,1个单边共132元,一个月按30天记算,能获得毛收入15840元。但每个月的开支也占去了大 “半壁江山”, 3000元的气费,1000元的保险费,1300元的管理费用, 3000元的过路费,恩施站854元的提成费,宣恩汽车站285元的进站费,100元的gps费用, 500元的维修费, 100元的抽检等费用,支出共占10139元,仅剩下5701元。这还没算汽车折旧费,再算上折旧费,那工资就更少了。

买车时花了22万,汽车使用年限8年,算下来每月的折旧费就是2291元。减去折旧费,每名司机每月收入仅剩3410元。“一天跑4个单边,还是在生意好的情况下。若遇上生意不好或者其他情况,有时一天只能跑两三个单边。”该司机说,他们这些“高大上”的司机们,除去种种“苛捐杂税”,工资也所剩寥寥了。

“从宣恩到恩施距离不算远,为什么车费要收33元?”面对乘客的抱怨,长轿司机们称他们也是有苦难言。

一长轿司机告诉记者,他们表面上看着轻松,开开车就能赚钱,是名副其实的“坐着收钱”,但实际上却很辛苦。就拿他自己来说,每天早上天未亮他就得从宣恩发车,每晚天黑了才能收班,超长的工作时间让他疲惫不堪。他的很多同行都有胃病、腰椎间盘突出等职业病,但也只能忍着,因为他们最担心的是没有客源,收入减少。“不怕工作累,就怕没客源,赚的钱少,不够养家糊口。”另一名长轿司机说。


律师:强制交易可依法查处

对于客运公司指定到4s店购车,且收取高额车价一事,湖北正典律师事务所李孝勇律师认为,,导致了营运车辆在更换新车时发生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被强制“交易”的情形。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驾驶人员……”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条例要求从事旅客道路运输的经营者应当拥有符合条件的车辆和人员,驾驶人员的身份则应当是客运公司的劳动者,应当由客运公司提供工作岗位、劳动工具、发放劳动报酬,如果由劳动者自行提供劳动工具(即车辆),与现行的劳动法律、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规定显然相悖。

如果由从业人员自行购买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则客运经营者又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不得转让、出租”,在公路上从事客运的车辆,其所有权都不是客运公司的,其车辆营运证就存在转让或者转租的违法情形,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条例第六十七条设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现实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自行购买的车辆,车辆所有权人都登记为客运经营者,从业人员也仅仅是客运公司名义上的劳动者,这样就可以规避道路运输条例的禁止性规定,从业人员与客运公司对此都心照不宣,但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涉及到车辆更新时,矛盾就会凸显。

本事件中,客运公司涉嫌利用了其客运经营权的支配地位,强制从业人员“交易”,购买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车辆,应当由道路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来源:恩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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