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团体保险》第15期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08 23:57:25

扫描或长按二维码进入本期习题练习

本期重要知识点

第四章 团体保险精算基础

第三节 团体保险准备金

一、团体保险准备金的概念与特点

团体保险准备金是指在团体保险业务中保险人按照法律规定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履行团体保险合同义务而提取的各种准备金。

团体保险准备金的提取原理与个人保险基本相同,都是为了保证保险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团体保险准备金与个人保险相比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1.准备金种类有一定差异。例如,团体保险中有经验分红约定的业务需要考虑红利准备金,而个人寿险中没有;

2.团体保险准备金的提取方法相对简单。在团体保险业务中,一年期以内的短期业务较多,其准备金的提取方法相对简单。

二、团体保险准备金的种类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会计年度决算时,对未满期保单的保险费所提存的准备金。由于会计年度与保险年度的不一致性,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于未到期的保险业务,必须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以作为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的准备。大部分团体保险为一年期合同,这时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当年承保的业务在下一年度仍然有效部分的保险费。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也称理赔准备金,是指对于在会计年度决算以前已发生保险事故但尚未决定赔付或应付而未付的赔款所提存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主要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等。

1.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并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保险公司尚未结案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

2.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为保险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赔案而提取的准备金。

(三)应急准备金

应急准备金是保险人为应付非常事件或巨灾事故而提存的准备金。例如,传染病、地震、爆炸或其他意外事故可能导致身故率的大幅度上升,从而导致巨额赔款,保险人为避免巨额赔款造成的业务波动,需要提取应急准备金。对于预料之外的保险费减少而理赔金额不随之降低的情况,也需要提取应急准备金。

(四)特别准备金

特别准备金是指为特别目标而提取的准备金。特别准备金如何提取以及提取多少,均有适度的弹性,只是其计算与估计必须符合目标的性质以及会计和统计资料。例如,将团体寿险转换为个人寿险的额外身故率、再保险的安排、与其他公司的联合保险以及与某些团体订立的特别会计或者保障合约等都需要提取特别准备金。

三、团体保险准备金的提取方法

(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

对于年缴保险费而言,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取的比例等于在会计年度决算日尚未到期的保险责任期间占保险年度的比例。

例如,某保险公司会计年度决算日为12月31日,某投保人一次性缴纳年度保险费金额为120万元,保险费的缴纳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同时该日起保险责任开始,保险责任到期日为2011年9月30日。在2010年12月31日决算时,120万元保险费所覆盖的保险责任期间为12个月,未到期的保险责任期间为9个月,则应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比例为9/12,应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为90万元。

(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方法

未决赔款准备金中的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即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已提出索赔,但保险人与索赔人就索赔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赔款应为多少等事项尚未达成协议的案件所提取的准备金,其估计方法有:

1. 逐案估计法。2.案均赔款法。3. 赔付率法。4. 表式估值法。其他类型的未决赔款准备金,一般以过去的理赔经验数据为基础计算,然后根据各种因素进行修正。这些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提取需要非常熟悉业务的管理人员进行经验判断。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