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出新政!3月1日起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家庭共济,还有...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5-23 01:30:31

导语

好消息!今年,杭州在医保改革方面又有大动作——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办法。目前,已在桐庐县开始试点。



老年人卧床不起需要照料,家庭难以支付长期护理服务的高额费用,政府的补助力度又有限,怎么办?


长期护理保险就是针对这一类情况,缓解人口老龄化对医保机构和医疗保险的压力,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生活和医疗护理难题,减轻因失能人员家庭长期照护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


近日,桐庐县已出台《关于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参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人员  

均可参加长期护理医保



桐庐是浙江省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县。在试点方案中,只要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参保长期护理保险。


对象是: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护的,可享受护理保险待遇。


今后,根据情况,逐步扩大保障范围,适时将中度失能等人员纳入保障;并逐步探索建立享受待遇与缴费年限相配套的制度。


护理保险基金接受多渠道

参保个人每年只需缴纳30元

根据试点办法,护理保险基金按年度筹集,参加护理保险的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其中,个人缴纳部分——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统一从医疗保险个人当年账户中划转;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在缴纳医保费时一并缴纳,其中低保、残保等城乡居民医保费免缴人员由县财政全额补助。


同时,护理保险基金建立动态稳定的筹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初期,保险基金按照桐庐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3%左右确定,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医保基金承担30元,政府补助30元。


今后,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和基金收支情况,由县政府适时调整,逐步提高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在筹资总额中的比重。


护理服务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机构护理,在定点护理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护理床位接受护理服务的,标准为40元/床·日;在定点护理机构中的养老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标准为30元/床·日。


另一种是居家护理,指定点护理服务机构中的养老服务机构或医疗服务机构,为居家参保人员定期提供上门护理服务。护理服务费用实行按月定额补助结算,标准为540元/月。


护理服务的内容:包括清洁照料、睡眠照料、饮食照料、排泄照料、卧位与安全照料、病情观察、心理安慰、管道照护、康复照护及清洁消毒等日常生活照料及医疗护理项目。


3月1日起

杭州医保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实行家庭共济



参加本市各统筹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以共济给参加本统筹地基本医疗保障,且医疗保障待遇正常的近亲属。近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

 

★参保人员可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中的一人或多人,具体划入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未建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可根据家庭共济需要设立个人账户。


★近亲属关系采用个人确认制,其真实性由参保人员个人负责。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自助服务模式,由医保经办机构根据信息技术支撑能力和管理服务要求,在3月份实施前另行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个人账户历年资金扩大使用范围

在现有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个人账户历年资金使用范围,具体为:


1.在定点医药机构内发生的自费、自理和自付医疗费;

2.在本统筹地发生的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具体品种由市人力社保部门协商市卫生计生部门确定);

3.按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社区责任医生签约服务费;

4.在本统筹地购买的浙江省人力社保部门公布范围内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超过4000元以上的部分,可以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本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费用,凭相关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原始发票,至统筹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

 

萧山、余杭、富阳三区根据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工作推进要求适时开展;桐庐、淳安、建德、临安四县(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综合整理自富阳日报、读城杭州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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