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祯环保转让中节能15%股权,收深交所四问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12-11 17:54:51

消费信贷

  3月17日,讯,国祯环保(300388.sz)发布公告称收到深交所问询函,针对3月13日收市后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权的公告》一事,深交所表示质疑,需要国祯环保详细说明。

  整件回顾:

  国祯环保控股股东安徽国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9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宣告终止,国祯集团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以及《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国祯集团持有公司32.45%的股份,拟将其持有公司15%的股份转让给中节能,同时将持有公司约6.2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节能行使。上述交易完成后,国祯集团持有公司约11.19%的股份表决权,中节能持有公司约29.95%的股份表决权。

  深交所要求国祯环保进一步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补充披露国祯集团和长江环保、三峡资本终止股份转让协议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已就相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方所持公司表决权的情况,并结合国祯环保股权结构、董事会席位安排等,补充披露公司控制权是否发生变更。

  3.《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如中节能拟在交割日后逐步向公司注入优质水务资产、参与公司定向增发或委托公司运营其优质水务资产,在届时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国祯集团应投赞成票。要求补充披露中节能关于注入资产、委托运营的表述是否构成承诺,如是要求按照承诺相关规定予以披露。

  4.结合《股份转让协议》关于审议相关事项的约定以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相关权利义务的安排等,补充披露国祯集团、中节能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是否触及要约收购义务;如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要求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等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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