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承载着乘客的安全
不能有一丝懈怠
而有一位“大胆”的哥驾车上路
3月8日21:56分,张某某,男,宜阳县城关镇红旗中路医药局家属院人,驾驶豫CZ0829出租车行驶至洛陕线香鹿山大道纬二路路段时被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拦下盘查,检测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103毫克/100毫升,系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
宜阳交警呼吁广大市民
心中切记
喝酒勿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