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珠海市副市长阎武(原学校教师)提出制定全国性华侨权益保护法的议案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0-19 22:10:06

、珠海市副市长阎武提出制定全国性华侨权益保护法的议案


3月4日,、珠海市副市长、珠海留学人员联谊会·





阎武表示“从近年工作实践看,很有必要把各省市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全国性的华侨权益保护法。”为此,,尽快启动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工作。

据不完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移居海外的华侨华人以及海外华裔新生代达2000多万人,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达到400多万人。随着海外侨情的变化,在一些海外华侨较多的省市,相继把完善涉侨法律法规,维护华侨合法权益列入议事日程。其中,广东、福建、湖北、上海四省市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本地华侨权益保护条例,为国家华侨权益保护立法作了有益探索。




阎武在议案中建议:一要保护华侨在国内权益。明确新时期华侨的定义和部门职责;明确华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成立社会团体的权利、参加社会保险及依法应当享有的保障权利、生育权益以及华侨子女、华侨学生的教育权益;规定保护华侨财产权益,包括华侨房屋、华侨祖墓、华侨债权、知识产权、财产继承、华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集体股权等;规定保护华侨投资权益和捐赠权益保等。

二.要保护华侨在海外的权益。通过国家层面立法,明确海外华侨立法保护的方式途径等,包括外交保护、领事保护、全球治理等。尤其是随着全球化问题日趋复杂,以国家为中心的传统治理模式不断受到冲击。、国际政府组织区域性公约、双边国际条约,以及国际组织公约有效实现。

三.要保护华侨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的主动性、积极性。在人才引进方面,要适当拓展领域、放宽门槛、简化手续;在引进核心人才的同时,积极引进与之配合默契的团队;探索建立与中组部“千人计划”互为补充的政策措施,以更大力度推进引进人才工作。在完善管理方面,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减低行政管理,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依法行政,树立行政部门诚信、负责的良好形象;加强司法救济对引进人才在投资创业、劳务人事、知识产权等方面合法权益的保护作用。在政策扶持方面,要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资金支持、税收减免、家属安置、子女入学、车辆房屋购置、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给予合理保护和适当照顾。在引导合作方面,鼓励国有大型企业、教育机构、科研院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与华侨华人专业人士的有效合作,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实习编辑:胡昕鹏    

责任编辑:李懿回

素材来源:珠海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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