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依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所有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上述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都有权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深度解读
◆参保人数 截至2012年底,我国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1901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14万人;其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71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2万人。
◆基金收支 2012年全国工伤保险基金收入527亿元,比上年增加60亿元;基金支出406亿元,比上年增加120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737亿元,储备金结存125亿元。
◆工伤认定 2012年全国认定工伤人数为117.4万人,比上年减少了2.8万人;评定伤残等级人数为51.3万人,比上年增加0.3万人。
◆待遇支付 2012年全国有191万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28万人。全国有1062万人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伤残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1864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1024元,供养亲属月人均抚恤金868元。
************************************************
本文分享:
点击右上角按钮→分享到朋友圈
关注我们:
①点击文章标题下蓝色文字“大连人社12333”→关注;
②点击右上角按钮→查看公众号→关注;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热线: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