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新农合投保的亲们可能要注意到,今年漳浦县决定开展漳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相关的情况如下:
一、投保对象
凡参加漳浦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自愿以自然人为单位参加此保险,作为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的被保险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漳浦县支公司投保,投保期限为一年。
二、保费和保险责任
(一)保费:保险费为30元/人/年,与新农合保险同步缴费,力争做到应保全保。
(二)保险责任(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1.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额为3万元;
2.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最高保额为3万元;
3.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最高保额1千元(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80%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4.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按住院天数每天补贴50元,最高9000元。
5.由于猝死而导致的身故保额为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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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网
编辑:尚漳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