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5镇街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1-30 02:54:13

12月13日,随着岩头镇政府与人保财险永嘉支公司就实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正式签约,至此,我县首批的岩头、鹤盛、巽宅、枫林、北城等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与县人保公司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已完成,将实行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据悉,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升,农村家宴规模不断壮大,档次也不断提高,次数也越来越频繁。但由于农村集体取餐就餐人数多,且食品加工过程受到场地条件、天气因素、从业人员等制约,易带来食品安全风险,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影响社会稳定。

为加强农村家庭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县食安办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模式,在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的镇(街道)首先开展实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同时将全县辖区内的所有养老院也一并纳入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届时人保财险永嘉支公司将为5个镇街及全县辖区内的所有养老院的28余万人提供累计保额3500多万元的食品安全风险保障。

据悉,该次承保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主要保障农村集体聚餐时,因疏忽或过失致使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情况。如投保后,若因疏忽或过失致食用者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或因食物中掺有异物,造成食用者人身伤亡,最高可得到每人30万元的死亡伤残赔偿和每人3万元的医疗费赔偿。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关系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下步,我县将继续通过政府推动、商业运作,将食品安全责任险范围逐步扩大,为群众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充分发挥保险是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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