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津城网约车新政落地 成为网约车司机你需要知道这些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9-15 23:44:04

经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反馈意见梳理归纳,今天,《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并开始实施。我市网约车的发展原则是什么?实行什么样的运价机制?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驾驶员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成为网约车经营驾驶员?就这些市民广泛关注的问题,记者走访了市交通运输委。


█  多维度细化网约车规定


《暂行办法》制定基本思路是,坚持乘客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鼓励创新,积极引入“互联网+”,推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统筹网约车与巡游车协调发展,有序发展网约车;坚持依法规范,规范网约车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暂行办法》共包括六章,分别为总则、网约车经营许可、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二十七条。


其中明确发展原则为,根据国家关于“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的定位,本市要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同时,确定网约车运价。依据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并结合本市实际,本市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此外,《暂行办法》还细化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车辆、驾驶员三项许可,并规定了网约车限行政策。


《暂行办法》共包括六章,分别为总则、网约车经营许可、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共二十七条。


█  网约车提供非巡游出租车服务


近年来,打车软件的推出方便了市民,尤其是专车很大程度上也缓解了高峰期打车难问题。不过随着专车风靡,其与出租车之间对于争夺市场的摩擦也愈发白热化。为此,《暂行办法》就网约车的经营活动作出明确细化,要求与普通出租车提供差别服务。


《暂行办法》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以及相关行政管理,除遵守国家出台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外,还应遵守本《暂行办法》。本《暂行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暂行办法》也明确,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场站揽客;不得在载客状态时承揽其他预约业务。


█  平台经营者需在本市备份数据信息


《暂行办法》首先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做出明确规定和条件细化。


《暂行办法》所称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凡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本市依法纳税,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数据信息在本市备份,,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


根据规定,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须进行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通信、工信、、税务、网信、,,对其线上服务能力进行认定,凡符合条件的,出具具备线上服务能力的认定结果。


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中明确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区域为本市行政区域,经营期限为4年。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本市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  车辆需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是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广大市民群众回复建议、意见最多的领域。那么,什么样的车辆符合网约车经营标准呢?


根据《暂行办法》,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符合本市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目前是国Ⅴ);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发动机排量不小于1.8升,新能源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安装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无线传输、车内外影像监控功能的行车记录装置;需在指定位置设置电子运输证。


车辆属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应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名下没有登记的其他网约车,除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汽车租赁企业外,其他单位及社会团体的车辆不得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审核通过的,车辆所有人须安装交通部门审验合格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对于审验合格的车辆,,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并持《变更车辆登记使用性质通知书》和交通、,,并持相关材料,通过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窗口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根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自机动车行驶证初次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运营。未达到网约车报废标准的车辆退出网约车运营的,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注销相应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此外,本市已于2014年开始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为避免私人小客车以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名义规避限行政策,《暂行办法》中明确,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车辆,按照初始登记使用性质执行本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


█  驾驶员需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驾驶员准入条件也是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领域。


《暂行办法》明确,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需具有本市户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持有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记录,无吸毒和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记录。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申请表、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1年内体检报告等材料。


同时,拟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审核通过的申请人,须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考试通过的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值得注意的是,《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已取得巡游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须首先办理《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注销手续。也就是说,驾驶员不能兼具普通出租车和网约车两种身份。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当经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注册有效期为3年。


此外,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向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注销。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解除劳动合同或协议的证明等。


█ 平台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


对于网约车经营行为,《暂行办法》明确,网约车平台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需保证提供服务的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保证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


此外,作为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依法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签订协议的,应约定造成伤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建立乘客服务投诉受理制度,设立并公布投诉电话,24小时受理乘客投诉。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还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公示作价办法,须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须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车辆须投保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网约车运营服务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应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网约车平台经营者及驾驶员有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行为的,由市客运交通管理机构和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依据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  可去培训机构针对性学习


据悉,为提高网约车驾驶员从业技能,网约车驾驶员可自主选择培训,目前,天津市交通学校和交通教育培训中心等单位准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服务。


记者走访市交通学校了解到,培训内容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两个科目,系统学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驾驶员的社会责任与职业道德,运营服务规范,设施设备使用,交通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护,天津市人文地理等,并进行模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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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提示:今天本市天气状况晴转多云,最高气温5℃,最低气温-1℃,微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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