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林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混岗集体工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内森工办发[2015]77号)文件要求,经内蒙古森工集团(林管局)对森源公司原始材料不全混岗集体工进行查证核实,并经森工集团(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审核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情况如有不实,请知情者自本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即,口头或书面向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或林管局第三办事处劳资科举报。
举报电话:
0470-7427494(林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处)
0470-7426965(森源公司监事会)
森源公司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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