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长期不用过公积金职工3月1日起销户有奖励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9-23 00:32:52

从今年3月1日起,长期没有使用公积金的工人在办理退房手续时,可以得到补贴。

长期未使用公积金是指超过5年(含5年)的员工个人账户,在销售账户前从未申请公积金贷款,5年以上(含5年)未发生公积金退出行为。

补贴奖励金额乘以相应的补贴比例,根据注销时的账户余额计算。补贴比例分为两个等级:(1)如果未使用年限超过5年(包括5年)至10年,则为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与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之差;(2)如未使用年限超过10年(包括10年),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与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之差为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与3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之差。

职工办理注销个人账户时,应当同时发放奖励资金,并将资金转入职工本人指定的银行卡。转移到苏州、苏州工业园区的,应当转入转移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个人帐户。

提请本市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在公积金累计期间,违反公积金公积金的员工不享受奖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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