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战公租户 “租售同权”没那么简单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2-01 02:56:12

几年前,深圳出台了一项政策,开发商要建设商品房,必须配备一定比例的出租公屋或住房。现在,这批租住公屋、安全的公屋住户正陆续轮候入住。然而,出现问题时,不少住宅小区的业主与公屋居民之间亦有冲突。在社交网络上,部分社区业主对公屋居民感到愤怒,并已开始保障他们的权益,要求物业租户禁止公屋居民进入社区花园,以及禁止公屋居民使用泊车位等。

双方冲突的焦点主要是公共资源的分配。业主认为,当他们买房子时,他们花了很多钱在公共设施上。为什么公共租住的房客每月只支付几百元的房租呢?难道不利用业主的优势吗?另一方面,公共租户认为,保障性公寓是政府的生计项目。公共租户根据法律进行搬迁并支付同样的物业费用,并且该合同还明确包括花园等费用。他们应该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利益,不应受到歧视。

双方都说自己的理由,租住公屋的人和网络上的业主之间的矛盾越来越严重。虐待、诽谤、人身攻击、侵犯个人肖像权、网络搜捕等行为,甚至上升到网络暴力的程度。

这种冲突显然是公共租房政策所无法预见的。起初,对于商品房建设公共租住房,,认为这会帮助那些无力负担购买“和平生活梦想”的低收入群体。当不同的社会群体最终成为邻居,开始争夺社区的公共资源时,各种不适开始发酵并爆发出来。

业主的不满不难理解。在深圳,一寸土地的城市,挣扎着买房,也承受着沉重的抵押贷款,而公共租房者可以在同一个社区里住上1000元一个月,他们会觉得不公平。如果这些公屋居民“自成一体”,不能被人看见,他们便不能在社区内见面,也不会每天抬头低头。当然,他们的心理是不平衡的。

同样,相信公屋居民的怨气也是真的。这一政策的合法性只能保证他们生活在其中,但具体的生活感受需要一天的品尝。如果你仍然像一个小儿媳,追求完美,小心地把你的尾巴捏成一个人,没有任何个人的尊严和信心,你怎么能谈论权利的平等?

可以看出,很多时候,平等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由于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收入、机会、能力等各种客观差异,只有在具体的利民政策的基础上,才能以“一揽子”的方式解决差距,实现和谐共存,显得十分困难。浮华的欢呼声过后,人们最终会面对生活的琐碎和艰难。如果共同努力,将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不平衡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目前,在政府、业主和租户的协商下,深圳冲突的业主和租户已经达成共识,即花园共享,剩余的车位将被重新安排,并承诺增加车位的数量,以解决未来的矛盾。然而,这种现象引发的思维还没有结束。在尊重所有群体权益的基础上,一起建设一个更好的家园并不容易。我们不仅需要界定各方权利的界限,还需要相互理解和适应。

特别是在租售权政策相继提出的背景下,这一问题无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宏观层面上正确的路径,一旦在实践中实施,类似于深圳业主与公共租户之间的冲突,仍必须发生。任何试图简化政策的线性思维都会造成操作上的麻烦。因此,有必要从政策制定之初就预见困难,准备和打破更有针对性的绘画作品。

政府在推行公共政策时,也应给予社会充分的讨论时间,以扩大公众参与。我们也要真正重视公众产生的疑虑,多沟通,多互动,少武断,少粗暴。我们应该采取更准确的政策,减少盲目的执行,尽可能多地达成共识。这不仅有利于政策的执行,而且也是防止偏见和填补空白的唯一途径。毕竟,在政策取向、群体需求和个人权益之间,既有重叠的部分,也有冲突。减少冲突和扩大重叠应成为政策本身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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