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住房公积金出新政 二套房可申请贴息贷款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2-22 01:56:14

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单位、驻武武单位,各公积金存款单位:

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规范运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研究和同意,现发出以下通知,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存贷退市政策:

       I.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一)允许单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补充定金。单位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低,影响贷款金额的,允许个人在单位存款的基础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补充存款,但单位和个人的月存款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公布的最高月存款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合并计算单位和个人支付的金额。

二、住房公积金存款比例或基数由“一年一次”调整为“可以根据存款单位的实际情况调整,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

3、完善贴现贷款政策:(1)支持改善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存款职工,只提供一套住房证明,允许购买改良住房申请贴现贷款,但每年的贴现率应根据同期不超过10%的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与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不超过10%的差额计算;(2)允许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贴现贷款。

支持外派人员到芜湖市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国外(包括芜湖市辖县)转移到芜湖市市区工作,在外国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的情况下,在芜湖市市区购买第一套自用住房,允许芜湖市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5.在一个家庭中,一夫一妻符合芜湖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条件,另一方还支付其他国家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芜湖行政区购买自住房。在核实外国没有贷款和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可根据夫妻支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计算贷款数额。

(六)调整二手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房屋使用年限不足十年(包括)的,贷款金额应当保持在原规定的房屋应税价格的七成以内;房屋服务满十年以上二十年(含)的,贷款金额应当从房屋应税价格的百分之六十调整到百分之五十;房屋服务年限超过二十年的,应当从房屋应纳税价格的百分之五十调整到百分之四十。

七、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之日起六个月以上未办理贷款手续的,必须重新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8.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买卖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撤销房屋公积金

调整地方账户取消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退出政策。市户口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一年以上(包括一年),不在其他单位重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向原单位提供劳动关系终止证明,并核实其他单位未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以办理领取房屋公积金出卖人的手续。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员招收全日制本科、研究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可以取回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注销家庭。

10.住房公积金是在“终止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离开国家,定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条件下提取的,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必须首先使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一)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按产权份额比例偿还的贷款。

12.直系亲属之间的房屋买卖不允许处理撤销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四.实施时间

13.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生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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