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晚还一天 被要求缴纳15万违约金并扣车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7-14 20:21:24

资料来源:Rong 360整理作者:李志杰

  4月18日上午11点左右,家住眉山的文武彬刚刚发动起车子,就被突然出现的5个大汉从手里夺过了车钥匙。5人自称是成都某担保公司的,而给文先生购车按揭做担保的正是该公司。

他们告诉文武斌,因为他的抵押贷款是在四月底,他需要开车到成都安装GPS定位器来跟踪这辆车。“我不认为这是件大事,所以我上了公共汽车,跟着它去了担保公司。”然而,文武斌没想到的是,到担保公司时,对方拿出了他买车时签订的担保合同,说文武斌的按揭贷款在四月逾期一天,已经构成违约。他需要支付违约金和提醒,总共150000元。在付款之前,汽车暂时由担保公司保管。如果你在4月30日前不付款,担保公司将出售这辆汽车。

  得知此事后,文武彬的妻子周女士表示不解:“咋可能这么多嘛,天价违约金嗦?”

去年1月,梅山的老板文武斌同时购买了两辆梅赛德斯-奔驰汽车,一辆是给女儿买的,一辆是黑色的,供他自己使用。“我们本来打算全部买的,但车库建议我贷款,抵押,买辆车。”温武斌说,他之所以改变主意,是因为相对较低的抵押贷款利率和活用“死钱”的能力。

随后,车库帮助文武斌找到了担保公司作为担保,从银行贷款,抵押了两辆车。“我按时还了一年多。”温武斌说,扣留时间是每月五天,但上个月,他直到4月6日才付款。“银行没能扣留我存的钱,”温说。在文武斌看来,他迟到一天才付清这笔钱,是一种疏忽,而不是恶意贷款。但正是因为这次事故,他才有了麻烦。

1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怀柔派出所,发现文武斌奔驰的四轮都被锁住。“我们不能放心,车在这里,所以我们买了锁,锁了。”文武斌说。该担保公司还安排了有人盯着警察局附近的奔驰。

在银行扣减失败后,温武斌收到了银行的提醒信,但文武斌并没有对此给予太大关注。

“我想,无论如何,钱已经转到银行账户了,银行扣减没有成功,还可以再扣除,真的不能等到下个月一起。”但温武斌不知道的是,银行系统每月只自动扣减一次。他没想到的是,他只迟到了一天,面临着如此严重的后果。

一天晚了,温武斌也承认确实逾期了。然而,温武斌说,它不能接受担保公司提出的150000违约赔偿金。保证人公司应当在银行上门前从银行收到托收通知,但保证人公司自始至终没有向我出示原始通知。

“客户和我们签了合同,我们遵守了合同。”“我们是按合同来的,客户和我们签了合同,并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合同。”所涉担保公司的代理人王先生与文武斌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合同第5条规定:如果乙方在第一阶段未能按时全额偿还货款,甲方有权按照银行出具的“催缴通知”或“预告通知书”,上门取回抵押车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担保总额10%的违约赔偿金。此外,与合同第8条有关的费用还应按担保总额的5%计算。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省政协委员司马向林说,从表面上看,文武彬的行为确实已经违约,但违约也要分根本性违约和一般性违约。之前持续还了一年,而仅仅晚还了一天,这明显是涉嫌一般性违约,银行针对这类违约往往也会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一定的宽限。

  “我们常说要有契约精神,但契约精神也不能滥用。”司马向林说,遵守契约的前提,就是契约本身要公平、合法、合理,担保公司的这种行为,缺乏合理性。从民法上来说,担保公司涉嫌滥用合同权利;从刑法角度来说,担保公司动用非法手段已涉嫌抢夺罪,“因为,车买了一年多,过户上牌,文武彬就是这辆车的户主。”同时,司马向林也提醒说,一旦是合法合理的合同,当事人就要有契约精神,要养成按时还款的习惯,以省去不必要的麻烦。

四川四窝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浩峰说,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也就是说,担保公司必须先承担担保责任,才能向业主追偿。银行认为车主拖欠并扣押了汽车,如果车主无力偿还,担保公司将被要求偿还。担保公司只有在担保公司代表车主支付了赔偿后,才有权向业主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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