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络小贷新规:限额+专业化经营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7-07 21:24:11

,。12月30日,;(HFFI办公室[2016]第285号)。到目前为止,有广州、重庆、江苏、。通过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笔者发现“引导”的关注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强化“小额、分散”原则
  
最突出的部分是对单个借款人贷款限额的严格要求,即“借款人为自然人的,上限原则上不超过200000元;借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原则上不超过一百万元。”通过比较各地的配额要求,不难发现上海网小额贷款新政几乎是最严格的政策,不再与资本净值挂钩,而是直接设定上限,可以说是严格执行“小额分散”原则。
虽然这将超出许多人的预期,。,,例如“小、分散”等。
  
这一规定与“互联网贷款信息中介人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相同,也与在同一平台上借款人贷款余额的上限要求相同。“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南”(BF[2015]第221号)指出,网络贷款包括个人在线贷款(即P2P网络贷款)和网络小额贷款。由于两者都是在线贷款平台,都坚持“小额放权”的原则,。
  
二是强调“专业化管理”。
  
  相较其他四个地区,上海新规的另一个不同点在于其特别要求开展互联网小额贷款贷款业务的公司高管必须专职,限制高管兼职行为。具体而言,总经理以及有关产品、风控、运营部门等关键管理岗位的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起人企业(集团)兼职,必须专职、专责、到岗,并在上海市内办公。这条规定应当引起旨在通过获取网络小贷牌照实现集团化的互联网金融企业高度注意,。
  
第三,重视声母的起源。
  
根据“指南”第二条的规定,开展互联网小额信贷业务的小额信贷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为中国主要经营指标最高的互联网企业,或者以互联网平台资源为依托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集团)。主要赞助商应具有中国互联网相关业务的长期经验。
  
除重庆、广州、江苏、江西等地外,各省、。
  
  综上,上海网络小贷新政是严格按照“小额、分散”的指导思想制定的,虽然严苛,。只不过,那些寄希望于通过设立网络小贷公司来解决大标限额问题的P2P平台,恐怕要谨慎选择注册地了。(谭鸿|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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