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忽视的用户风险隔离阀门--网贷客户适当性管理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0-20 18:47:01

网贷用户适当性管理制度的构建,将有效保障网贷用户权益,规范网贷行业提供负责任的普惠金融服务使行业逐步完成“去刚兑”进程,从而帮助网贷平台实现商业可持续的发展。

随着网上贷款记录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在各地验收指南中设置风险储备基金的局限性,使在线贷款平台回归源头,同时也预示着网上贷款平台的回归。“去刚兑”已成为网贷行业的大势所趋。在进一步强化从业机构基本职责的要求下,建立适当性管理制度有望承载起管控创新风险、保护用户权益的职责。

,,已为制度的实现和完善提供了政策基础。

客户适度管理将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目前网贷市场的客户主要由出借资金的投资人与需求资金的借款人组成,因而,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客户适当性管理不同,网贷平台的客户适当性的管理不仅仅关注投资人,也需要兼顾到借款人。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黄益平曾表示,在我们国家有很多风险就是因为把钱贷给了不恰当的人,或者把投资的产品卖给了不恰当的人,最后导致很多的问题。可见,对于网贷平台参与两端的客户进行适当性的管理,将有利于防范与化解网贷行业的市场风险。在落实“买者自负、卖者有责”的同时,切实保护网贷用户权益,促进网贷市场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投资者:提供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产品。

,,如证券、信托、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建立投资者适度管理制度已成为金融机构的一项法律义务。在这个逐步建立的过程中,它正逐渐显现出积极的作用。

回到网贷行业,目前市场的投资者,往往一味追求投资产品的收益,缺乏对于行业的基本了解,导致对于风险认知不充分,投资了超越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网贷产品。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对于平台和行业的有序发展将产生负面的影响。通过建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强化平台在投资者教育、风险提示、风险评估、债权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职责,为投资用户提供符合其风险承受等级的投资产品,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营造良好的网贷市场投资环境。

政策要点:风险提示,分级管理

2016年8月24日发布的“网上贷款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网上贷款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明确提醒借款人注意网上贷款的风险,禁止性行为,并由放款人确认。”首先,本文提出了网上抵押贷款机构需要促使投资者承担风险的相关规定。

此后在上海与北京的地方备案管理办法中,均要求平台全面了解平台的投资人,并应向其提供行业专业知识的普及活动,其中,在《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上海意见稿)中,明确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针对投资人其中主要的内容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估不合格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将投资人的尽职评估纳入备案平台必备的基础制度建设内容之一。

1月8日下发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指引表》(下称168条),在第94至101条中,规定网贷机构“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提示、尽职评估、分类管理”,并进行了详细的操作要求指引。旨在通过建立投资人风险评估体系,根据投资人的财务状况和投资经验及风险偏好进行分级,将用户的风险等级、投资期限与网贷产品之间进行有效匹配,从而保障网贷投资者的权益。

对借款人:明确借款费用以避免陷入债务危机

除了投资者之外,作为网上抵押贷款机构的资金需求方,借款人也是客户的平台,也需要适当的管理制度来保障自己的基本权益。

以网上贷款为代表的网络金融具有包容性金融的特点,在有效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满足弱势信用用户的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普惠金融仍然有业务边界。随着网上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许多贷款业务缺乏。认知、无收入来源的人群同样成为了网贷平台的用户。目前,“校园贷”及向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的行为。

通过建立针对借款人的适当性管理制度,全面了解用户的基本情况,明确告知借贷成本,并审慎评估其的信用情况和偿付能力,审查借款用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为不适当的借款人提供交易服务。从而在债权端有效控制逾期、坏账,帮助借款人落入债务危机的“陷阱”,提升资产质量,最终达到保障两端用户权益的目标。

政策要点:尽职评估、审慎贷款

在上海意见稿中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针对借款人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年龄、身份、借款用途、还款能力、资信情况等进行必要审查,避免为不适当的借款人提供交易服务。”明确了网贷平台对于借款人资信情况的审查义务,以防不适合的人群参与到网贷业务中来。

2017年12月1日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要求“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要求资金出借机构应当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避免借款人出现多头借贷、陷入债务危机的情况。

上海网贷整改指引168条中,则在第102条至104条中,规定网贷机构“对借款人进行风险提示、尽职评估”。具体而言,需要平台制订审核制度,以评估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并以醒目的方式提示相关息费和违约后果。

金融科技应用平衡利润与可持续发展

网贷平台及投资人、借款人均是网贷行业的参与者和组成部分,是利益的共同体。虽然建立客户适当性管理机制,会使平台在对用户进行有条件的筛选和分层管理时,与经营机构追求客户、销售的规模效应上存在一些冲突,但是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角度而言,将风险匹配的借贷产品提供给适合的投资人;为具备还款能力和意愿的借款人撮合借贷业务,保障网贷用户的权益,是行业长期良性发展的基础。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机器学习和金融工程等金融科学技术的不断成熟,在线贷款行业在风险评估、用户形象建设、信息披露等方面具有技术优势。因此,在网上贷款平台建立客户适宜性管理系统时,可以构建更有效的途径和措施,从而缓解和改善传统金融机构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随着在线贷款行业发展阶段的不断深入,建立用户适宜性管理系统正逐渐成为系统建设的重点,以保障网上贷款用户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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