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申报纳税
3.1 增值税申报
3.1.1—04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事项描述】
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规定标准的,除特殊情形外,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
1份 |
提供免填单服务 |
2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件 |
1份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税务事项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4.纳税人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已超过规定标准,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5.下列纳税人不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1)按照政策规定,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2)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自然人。
6.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7.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
8.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3.1.2—042 选择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事项描述】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500万元规定标准且不经常发生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
2份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税务事项通知书》。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规定标准的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纳税人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在申报期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
6.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
8.
3.1.3—04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事项描述】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可向税务机关办理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备案。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 |
2份 |
提供免填单服务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 |
1份 |
||
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
1份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特定的货物、提供特定应税行为,具体包括:
(1)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砂、土、石料、砖、瓦、石灰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3)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
(4)生物制品生产企业。
(5)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6)自来水生产和销售企业。
(7)旧货经营单位。
(8)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9)寄售商店代销寄售商品。
(10)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11)拍卖行。
(12)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13)有形动产租赁。
(14)经认定的动漫企业。
(15)电影放映服务。
(16)仓储服务。
(17)装卸搬运服务。
(18)收派服务。
(19)中外开采原油、天然气。
(20)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2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22)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23)销售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24)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25)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26)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7)文化体育服务。
(28)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9)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30)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3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32)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33)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34)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35)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36)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37)安全保护服务。
(38)提供物业服务的纳税人代收自来水水费。
(39)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40)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以及符合营改增试点过渡政策规定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1)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
(42)教育辅助服务。
(43)销售电梯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
(44)其他选择简易办法征收的事项。
4.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5.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6.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实行一次备案制。纳税人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备案。
8.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8.、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
22.
23.
3.1.4—04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事项描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部分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
1份 |
|||
开具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还应报送 |
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 |
1份 |
报送要求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
||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还应报送 |
《稽核结果比对通知书》 |
1份 |
|||
汇总纳税企业,还应报送 |
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 |
1份 |
|||
采用预缴方式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还应报送 |
《电力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传递单》 |
1份 |
|||
纳税人取得的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相关凭证 |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
1份 |
报送要求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
||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 |||||
(3)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 |||||
(4)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 |||||
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还应报送 |
符合法律、,主要包括 |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
1份 |
||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 |||||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 |||||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 |||||
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一般纳税人,还应报送 |
《农产品核定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汇总表)》 |
1份 |
|||
《投入产出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 |||||
《成本法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 |||||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 |||||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表》 | |||||
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的一般纳税人,还应报送 |
《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
1份 |
|||
《加油站月份加油信息明细表》或加油IC卡 | |||||
《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 | |||||
《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 | |||||
从事机动车生产的一般纳税人,还应报送 |
《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明细表》 |
1份 |
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在每年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报送 |
||
《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 | |||||
上一年度《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销售情况统计表》 | |||||
从事机动车销售的一般纳税人,还应报送 |
《机动车辆经销企业销售明细表》 |
1份 |
|||
《机动车辆销售统一发票清单》及电子信息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 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5.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6.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内完成抄报税事项。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3.1.5—045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非定期定额户)申报
【事项描述】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增值税。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开具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还应报送 |
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 |
1份 |
报送要求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
|
纳入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应报送 |
已开具发票的存根联(记账联)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 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6.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7.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纳税人,应当在申报期内完成抄报税事项。
8.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10.
3.1.6—046 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事项描述】
,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航空运输企业总机构,在年度终了后25个工作日内,计算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年度清算的应纳税额,办理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___年度航空运输企业年度清算表》 |
2份 |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场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办税服务厅地址,。
【政策依据】
1.
2
3;航空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3.1.7—047 农产品增值税进行税额扣除标准核定
【事项描述】
,实施核定扣除办法。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省级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申请,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规定的核定程序审定仅适用于该试点纳税人的扣除标准。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核定申请表》 |
1份 |
|
2 |
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资料 |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场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办结。
1.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及扣除标准初步验算工作,核查无误的,上报市税务机关。
2.市税务机关接到申请材料,应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案头复核工作,复核无误的,上报省税务机关。
3.省税务机关接到申请材料,应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扣除标准核定小组研究、复核。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试点纳税人应于当年1月15日前或者投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扣除标准核定申请并提供有关资料。
3.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4.试点纳税人应自执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之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5.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6.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扣除标准的核定采取备案制,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试点纳税人应在申报缴纳税款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备案资料的范围和要求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7.试点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核定的扣除标准有疑义或者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自税务机关发布公告或者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扣除标准申请,并提供说明其生产、经营真实情况的证据,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答复。
8.办税服务厅地址,。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2
3
4
5
6
7
3.1.8—048 增值税预缴申报
【事项描述】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预缴税款: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2.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
5.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还应出示: |
(1)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
1份 |
||
(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 ||||
(3)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1)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2)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3)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4)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在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预缴增值税。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 纳税人按照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包括:
(1)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2)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
5.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
(1)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2)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税务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3)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6.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
(1)应在取得租金的次月纳税申报期或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预缴税款。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4)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7.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1)纳税人应在取得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向税务机关预缴税款。
(2)向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3)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8.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按照现行规定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无需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增值税的项目,纳税人收到预收款时在机构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
9.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
——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10.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2
3
4
5、
6
7
8.
9.
10.
3.2 消费税申报
3.2.1—049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事项描述】
从事烟类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批发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对从事烟类应税消费品生产的纳税人,应报送 |
《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 |
2份 |
||
2. 对从事卷烟应税消费品批发的纳税人,应报送 |
《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外购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1)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
1份 |
||
(2)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复印件 |
1份 |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时报送 |
||
委托加工收回应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纳税人,应报送 |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复印件 |
1份 |
||
进口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纳税人,应报送 |
《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
1份 |
||
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
1份 |
||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还应报送 |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复印件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烟类应税消费品是指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3个子目。
5.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6.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8
9
10
3.2.2—050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事项描述】
从事酒类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白酒生产企业,还应报送 |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白酒清单》 |
1份 |
||
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
1份 |
||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还应报送 |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复印件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酒类应税消费品包括薯类白酒、粮食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5个子目。
5.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6.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2015年第15号)
7
8
9
3.2.3—051 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事项描述】
从事成品油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复印件 |
1份 |
||
进口已税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
1份 |
||
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企业,还应报送 |
《生产企业销售含税石脑油、燃料油完税情况明细表》 |
1份 |
按月报送 |
|
石脑油、燃料油使用企业,还应报送 |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 |
1份 |
按月报送 |
|
《石脑油、燃料油生产、外购、耗用、库存月度统计表》 | ||||
《乙烯、芳烃生产装置投入产出流量计统计表》 | ||||
《使用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凭证明细表》中“外购含税油品”项“消费税税款缴纳凭证号码”所对应的消费税税款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 ||||
当期外购石脑油、燃料油取得认证相符的普通版及汉字防伪版(非DDZG)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
进口货物报关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自动进口许可证等材料复印件 | ||||
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成品油应税消费品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7个子目。
5.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6.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
8
9
10.、燃料油退(免)消费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函〔2014〕412号)
11.
12.
3.2.4—052 小汽车消费税申报
【事项描述】
从事小汽车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零售环节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 |
2份 |
||
2 |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
1份 |
||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还应报送 |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复印件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小汽车应税消费品包括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3个子目。
5.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6.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7.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8.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9.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3.2.5—053 电池消费税申报
【事项描述】
从事电池生产、委托加工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电池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
1份 |
||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还应报送 |
《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电池应税消费品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和其他电池5个子目。
5.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6.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7.纳税人应当建立《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作为申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备查资料。
8.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3.2.6—054 涂料消费税申报
【事项描述】
从事涂料生产、委托加工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涂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
1份 |
||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还应报送 |
《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5.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6.纳税人应当建立《电池、涂料税款抵扣台账》,作为申报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备查资料。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3.2.7—055 其他类消费税申报
【事项描述】
从事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气缸容量250毫升(含)以上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及实木地板等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零售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消费税。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1 |
(1)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应报送 |
——外购应税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由销售方开具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复印件
|
1份 |
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汇总填开时报送 |
(2)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报送 | ||||
(3)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应报送 | ||||
(4)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应报送 | ||||
(5)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应报送 | ||||
(6)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应报送 | ||||
(7)纳税人以外购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应税摩托车,应报送 | ||||
2 |
(1)纳税人以委托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的产高档化妆品,应报送 |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复印件 |
1份 |
|
(2)纳税人以委托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报送 | ||||
(3)纳税人以委托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应报送 | ||||
(4)纳税人以委托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应报送 | ||||
(5)纳税人以委托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应报送 | ||||
(6)纳税人以委托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应报送 | ||||
(7)纳税人以委托收回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应税摩托车,应报送 | ||||
3 |
(1)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应报送 |
《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
1份 |
|
(2)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报送 | ||||
(3)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应报送 | ||||
(4)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应报送 | ||||
(5)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应报送 | ||||
(6)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应报送 | ||||
(7)纳税人以进口的已税摩托车连续生产的应税摩托车,应报送 | ||||
4.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
1份 |
||
5.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应税消费品时,还应报送 |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复印件 |
1份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 其他类消费税品目包括:
(1)高档化妆品应税消费品,包括各种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2)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应税消费品包括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璃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含人造金银、合成金银首饰等)。
(3)鞭炮焰火应税消费品包括各种鞭炮和焰火。
(4)气缸容量250毫升(含)以上摩托车应税消费品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2个子目。
(5)高尔夫球及球具应税消费品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
(6)高档手表应税消费品包括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7)游艇应税消费品包括无动力艇、帆艇和机动艇3个子目。
(8)木制一次性筷子应税消费品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实木地板应税消费品实木地板按生产工艺不同,可分为独板(块)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三类;按表面处理状态不同,可分为未涂饰地板(白坯板、素板)和漆饰地板两类。
5.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6.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10
3.3 车辆购置税申报
3.3.1—056 车辆购置税申报
【事项描述】
发生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纳税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
2份 |
||
2 |
纳税人身份证明 |
1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征税车辆还应报送 |
车辆合格证明 |
1份 |
||
车辆价格证明 |
1份 |
|||
免税车辆还应报送 |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 |
2份 |
||
车辆合格证明 |
1份 |
|||
车辆价格证明 |
1份 |
|||
车辆免(减)税证明资料 |
1份 |
|||
免税车辆重新申报 |
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的免税条件消失车辆还应报送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1份 |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
1份 |
|||
其他相关资料 |
||||
未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的免税条件消失车辆还应报送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
1份 |
||
其他相关资料 |
||||
发生二手车转让行为的免税条件未消失车辆还应报送 |
《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 |
2份 |
||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
1份 |
|||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 |
1份 |
|||
其他免税申报资料 |
1份 |
|||
补税车辆还应报送 |
车辆价格证明 |
1份 |
||
补税相关材料 |
1份 |
|||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进口自用车辆还应报送 |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我国驻外使领馆人员离任回国证明书》或者《驻外使领馆人员身份证明》 |
1份 |
||
纳税人护照 |
1份 |
【办理渠道】
办税服务厅(场所)
(1)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可在车辆登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2)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纳税人,可在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办理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的《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副本。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身份证明具体指:
(1)内地居民,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上述证件上的签发机关所在地与车辆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需同时提供车辆登记注册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书)或者军人(含武警)身份证明;
(2)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境内居住证明;
(3)外国人,提供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境内居住证明;
(4)组织机构,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机构证明。
4.车辆合格证明具体指:
(1)国产车辆,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或者车辆电子信息单。
(2)进口车辆,提供车辆电子信息单、车辆一致性证书、、摩托车证明书》。
5.车辆价格证明具体指:
(1)境内购置车辆,提供销售者开具给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凭证,包括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
(2)进口自用车辆,提供《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
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7.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5类。
8.纳税人办理本事项的时限要求为: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3)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4)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纳税人应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
9.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下列规定确定: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4)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6)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7)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
10.办税服务厅地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3.4 企业所得税申报
3.4.1—057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事项描述】
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2018年版)》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还应报送 |
企业当期财务报表 |
1份 |
按照“3.21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的有关规定报送 |
|
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 |
1份 |
由总机构在预缴申报时报送,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
||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
1份 |
分支机构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建筑企业总机构还应报送 |
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
1份 |
||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市(区、县)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还应报送 |
各省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关资料 |
1份 |
||
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居民企业还应报送 |
《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
1份 |
||
,新增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的,二级分支机构还应报送 |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1份 |
||
总机构出具的其为二级或二级以下分支机构证明文件 |
1份 |
|||
适用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还应报送 |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 |
1份 |
投资完成后首次预缴申报时报送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5.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6.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2012〕40号)
42016〕101号)
52012年第57号)
62014年第38号)
72016年第6号)
82016年第62号)
92012〕116号)
102010〕156号)
11. 32015年第6号);
12. 2018年第23号);
13. A类,20182018年第26号)。
3.4.2—058 居民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事项描述】
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式的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在季度或月份终了后15日内办理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2018年版)》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居民企业还应报送 |
《居民企业参股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5.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6.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3.4.3—059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查账征收)
【事项描述】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2017年版)》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政策性搬迁备案事项还应报送 |
《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及相关材料 |
1份 |
||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还应报送 |
房地产开发产品实际毛利额与预计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报告 |
1份 |
||
依据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确定的已完工开发产品成本对象,确定原则、依据,共同成本分配原则、方法,以及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开发计划等专项报告 |
1份 |
|||
税前扣除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还应报送 |
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
1份 |
应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
|
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还应报送 |
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备案资料使用非中文的,企业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已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资料若有变更的,须重新提供;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译本须注明与原本无异义,并加盖企业公章。 |
|
境外分支机构会计报表 |
1份 |
|||
境外分支机构所得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计算过程及说明资料 |
1份 |
|||
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关分支机构审计报告等 |
1份 |
|||
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取得境外股息、红利所得)还应报送 |
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
集团组织架构图 |
1份 |
|||
被投资公司章程复印件 |
1份 |
|||
境外企业有权决定利润分配的机构作出的决定书等 |
1份 |
|||
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取得境外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所得)还应报送 |
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
依照中国境内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的资料及计算过程 |
1份 |
|||
项目合同复印件等 |
1份 |
|||
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申请享受税收饶让抵免)还应报送 |
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
本企业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在境外所获免税及减税的依据及证明或有关审计报告披露该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的复印件 |
1份 |
|||
企业在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参股比例等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
1份 |
|||
间接抵免税额或者饶让抵免税额的计算过程 |
1份 |
|||
由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的财务会计资料 |
1份 |
|||
申报抵免境外所得税收(采用简易办法计算抵免限额)还应报送 |
与境外所得相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
1份 |
||
取得境外分支机构的营业利润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 |
1份 |
|||
来源国(地区)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和证明复印件 |
1份 |
|||
取得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需提供企业申请及有关情况说明 |
1份 |
|||
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条件的有关股权证明的文件或凭证复印件 |
1份 |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总机构)还应报送 |
总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 |
1份 |
按照“3.21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的有关规定报送。 |
|
各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 |
1份 |
|||
各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
1份 |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分支机构)还应报送 |
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
1份 |
||
按照“3.21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的有关规定报送 |
1份 |
|||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
1份 |
|||
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市(区、县)设立的实行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还应报送 |
省税务机关规定的相关资料 |
1份 |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建筑企业总机构还应报送 |
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
1份 |
||
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还应报送 |
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 |
1份 |
||
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
1份 |
|||
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情形或者需要适用《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84条规定的居民企业还应报送 |
《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
1份 |
||
纳入《企业所得税法》第24条规定抵免范围的外国企业或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规定的受控外国企业还应报送 |
按照中国会计制度编报的年度独立财务报表 |
1份 |
||
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适用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还应报送 |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 |
1份 |
||
企业符合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还应报送 |
《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
1份 |
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 |
|
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债务重组)还应报送 |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 |
1份 |
||
债务重组的总体情况说明 |
1份 |
包括债务重组方案、基本情况、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逐条说明债务重组的商业目的;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的,还应包括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 |
||
1份 |
需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提供批准文件 |
|||
相关股权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
1份 |
债权转股权的提供 |
||
工商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登记的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以及债权人12个月内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 |
1份 |
|||
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
1份 |
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的提供 |
||
重组当事各方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的证明资料 |
1份 |
|||
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情况的说明 |
1份 |
|||
按税法规定核算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的相关资产(股权)账面价值的暂时性差异专项说明 |
1份 |
按会计准则规定当期应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损益的提供 |
||
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收购)还应报送 |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 |
1份 |
||
股权收购业务总体情况说明 |
1份 |
包括股权收购方案、基本情况,并逐条说明股权收购的商业目的 |
||
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业务合同(协议) |
1份 |
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 |
||
相关股权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
1份 |
|||
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 |
1份 |
|||
工商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登记的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
1份 |
|||
重组当事各方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的证明资料 |
1份 |
|||
非货币性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
1份 |
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的提供 |
||
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情况的说明 |
1份 |
|||
按税法规定核算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的相关资产(股权)账面价值的暂时性差异专项说明 |
1份 |
按会计准则规定当期应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损益的提供 |
||
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资产收购)还应报送 |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 |
1份 |
||
资产收购业务总体情况说明 |
1份 |
包括资产收购方案、基本情况,并逐条说明资产收购的商业目的 |
||
资产收购业务合同(协议) |
1份 |
需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 |
||
相关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
1份 |
|||
被收购资产原计税基础的证明 |
1份 |
|||
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 |
1份 |
|||
工商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登记的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
1份 |
|||
重组当事各方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的证明资料 |
1份 |
|||
非货币性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
1份 |
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的提供 |
||
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情况的说明 |
1份 |
|||
按税法规定核算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的相关资产(股权)账面价值的暂时性差异专项说明 |
1份 |
按会计准则规定当期应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损益的提供 |
||
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合并)还应报送 |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 |
1份 |
||
企业合并的总体情况说明 |
1份 |
包括合并方案、基本情况,并逐条说明企业合并的商业目的 |
||
企业合并协议或决议 |
1份 |
需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 |
||
企业合并当事各方的股权关系说明 |
1份 |
|||
企业合并前参与合并各方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在12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 |
1份 |
当事各方属同一控制下且不需支付对价的合并提供 |
||
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各单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等相关资料 |
1份 |
|||
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 |
1份 |
|||
工商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登记的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 |
1份 |
|||
合并企业承继被合并企业相关所得税事项情况说明 |
1份 |
包括尚未确认的资产损失、分期确认收入和尚未享受期满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
||
合并日净资产公允价值证明材料及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亏损弥补情况说明 |
1份 |
涉及可由合并企业弥补被合并企业亏损的提供 |
||
重组当事各方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的证明资料 |
1份 |
|||
非货币性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
1份 |
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的提供 |
||
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情况的说明 |
1份 |
|||
按税法规定核算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的相关资产(股权)账面价值的暂时性差异专项说明 |
1份 |
按会计准则规定当期应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损益的提供 |
||
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分立)还应报送 |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 |
1份 |
||
企业分立的总体情况说明 |
1份 |
包括分立方案、基本情况,并逐条说明企业分立的商业目的 |
||
被分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企业分立的决议 |
1份 |
需有权部门(包括内部和外部)批准的,应提供批准文件 |
||
被分立企业的净资产、各单项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等相关资料 |
1份 |
|||
12个月内不改变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原主要股东不转让所取得股权的承诺书 |
1份 |
|||
工商管理部门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分立和被分立企业股东股权比例证明材料;分立后,分立和被分立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
1份 |
|||
重组当事各方一致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的证明资料 |
1份 |
|||
非货币性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公允价值证明 |
1份 |
涉及非货币性资产支付的 |
||
分立企业承继被分立企业所分立资产相关所得税事项情况说明 |
1份 |
包括尚未确认的资产损失、分期确认收入和尚未享受期满的税收优惠政策等 |
||
亏损弥补情况说明、被分立企业重组前净资产和分立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材料 |
1份 |
被分立企业尚有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的提供 |
||
重组前连续12个月内有无与该重组相关的其他股权、资产交易,与该重组是否构成分步交易、是否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业务进行处理情况的说明 |
1份 |
|||
按税法规定核算的资产(股权)计税基础与按会计准则规定核算的相关资产(股权)账面价值的暂时性差异专项说明 |
1份 |
按会计准则规定当期应确认资产(股权)转让损益的提供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 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5.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6.居民企业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居民企业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在年度中间新开业(包括试生产、试经营)的,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居民企业实行查账征收方式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在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7.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8.税务机关为查账征收且通过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的居民企业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9.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
10.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2015年第33号)
18
19.
20.,
21.
22.《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23
24
25
26.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2〕40号)
27.
28.
3.4.4—060 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适用核定征收)
【事项描述】
采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内容,向税务机关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2018年版)》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情形或者需要适用《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第84条规定的居民企业还应报送 |
《受控外国企业信息报告表》 |
1份 |
||
纳入《企业所得税法》第24条规定抵免范围的外国企业或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45条规定的受控外国企业还应报送 |
按照中国会计制度编报的年度独立财务报表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居民企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在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居民企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在年度中间新开业(包括试生产、试经营)的,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居民企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在实际终止经营之日起6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5.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6.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纳税人,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7
8
9.;
10.;
11.,。
3.4.5—061 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
【事项描述】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办理居民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1.因解散、破产、重组等原因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申报。
2.不再持续经营的纳税人,应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申报。
3.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应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以整个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及其应纳所得税,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办理申报。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2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还应报送 |
企业改变法律形式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1份 |
||
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
1份 |
|||
企业债权、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复印件 |
1份 |
|||
被合并企业,还应报送 |
企业合并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1份 |
||
企业全部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
1份 |
|||
企业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复印件 |
1份 |
|||
被分立企业,还应报送 |
企业分立的工商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
1份 |
||
被分立企业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
1份 |
|||
企业债务处理或归属情况说明复印件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完成居民企业清算企业所得税申报后,可继续办理清税注销或开具清税证明等事宜。
5.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
6
7.
3.4.6—062关联申报
【事项描述】
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就其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进行关联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报送资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1份 |
|||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 ||||
符合国别报告准备条件的 |
国别报告 |
1份 |
||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2.贵州省网上税务局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
税务机关反馈申报结果。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4.关联申报应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同时进行。
5. 企业与关联方签订(变更)成本分摊协议的,应于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分摊协议副本,并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
6.作为跨国企业集团的最终控股企业且其上一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各类收入金额合计超过55亿元的居民企业,或被跨国企业集团指定为国别报告报送企业的居民企业,应当在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时,填报国别报告。
7.办税服务厅地址、贵州省网上税务局网址,。
【政策依据】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