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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辉哥
据邓州论坛网友爆料:6月16日早上七点左右,新华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向南50米家属院门口附近,一大众轿车司机开车门不看人(未观察周围交通状况),直接把骑电动车的女士撞倒,女士倒地受伤后被120拉走了···
以上为网友爆料内容,具体事故原因和受伤情况以相关部门调查为准!
小编有话说:不少机动车司机在停靠路边开车门下车时,未能留意周边交通状况,从而导致过往行人受伤。此种情况下,若行人不存在相应的违法行为,机动车一方通常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谨记:停车后应将车门开拳头大小缝,确认安全再开门!
下面这些都是血的教训:
交警提示,这一现象应引起广大驾驶人和乘车人重视,“开车门”不是小事,稍有不慎就可能让车门成为“伤人凶器”。
事故多发地在哪里?
学校、银行、小区门口
在事故易发地点中,排首位的为学校、银行和小区门口等地,交警分析,这是因为很多市民驾车或乘车到这些地方后,急着去办事,开门时疏忽了观察。
而小区门口比较容易发生开车门事故是因为小区门口进出的非机动车较多,大家不是赶着上班就是赶着回家,所以在小区门口开车门时比较容易撞上正在行驶的非机动车。
一些停车位在路面的小区内也容易发生开车门撞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驾驶人好不容易抢到了停车位,又是到家了,往往此时开车人和乘车人都比较放松,容易忘记先观察再开车门。
下面的干货你一定要看
开车门导致交通事故谁担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不同情形,此类交通事故多由开门方的驾驶人或乘客负主要责任。
如果是违法停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是乘客不观察后方草率开门,主要责任是乘客。
如果司机和乘客在开门事故中都有过错,共同承担责任。
如果后方来车车速过快,或者有其他过错,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关于停车及开车门的禁止性规定
关于车辆临时停放的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对车辆临时停放有明确规定:
1、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但依法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及人行横道、施工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桥梁、陡坡等地不得停车,路边临时停车时应紧靠道路右侧,驾驶人不得离车。
关于开车门和上下车的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77条明确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乘车人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从细节上防范
警惕和远离开车门伤人这一“飞来横祸”
遵法守规,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驾乘人应知晓和遵守法律规定,在机动车行驶中如临时停车,应按顺行方向靠右。停车时距离路牙20~30厘米,不得在禁停地方任性停车,不得在危险区域随意停车。
乘客应避免从左侧上下车
由于靠右侧停车时,车的左侧会有车辆、行人通过,在车流量较大和车速较快的情况下,开左侧车门易引发交通事故。出租车一般不让乘客从车左侧上下车,即是此理。因此,乘车人应避免从左侧上下车。
实 施
“两步开车门法”规范开车门流程
1、驾驶人的“两步开车门法”,即开门前先看后视镜,观察无风险后再打开车门。
2、乘车人的“两步开车门法”。乘客应遵守先小开、后大开的开车门法。即在下车前,先将车门打开一个拳头大小(10厘米左右)的小缝,观察来往车辆和行人,确认安全无险后再完全打开车门,切忌猛然打开车门。先将车门打开一个小缝,也可起到提醒骑车人和行人的作用,使其注意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免发生相撞事故。
3、延时开门仍须再观察。驾驶人在第一次看后视镜或乘车人已将门打开小缝观察无危险后,因有事而延缓下车,在完全打开车门前一定要第二次仔细观察后视镜或顺缝回望一下,确认安全无险后再打开车门。
4、借鉴台湾地区做法,将“两段式开车门法”纳入驾校培训内容。2013年7月起,台湾地区推行反手开、转身看的“两段式开车门法”,并列为驾照考试内容。同时,开车门若酿意外,将依过失伤害或致死罪嫌追责。
骑车人和行人应注意与前车保持一定的横向安全距离
无论是骑车人还是行人,在路过停在前方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应注意与其保持一定的横向安全距离,以防范车门突开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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