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每一位驾驶人安全出行的至理名言。但偏有人心存侥幸,喝了酒还开车!
交警蜀黍执法可是说一不二,敢酒驾上路,逮你没商量!
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共查处饮酒后驾驶行为265起!其中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的263起,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的2起。
而在4月6日、7日清明假期内,交警查处酒驾12起,无证驾驶11起,超员1起,无交强险10起,其他违法行为90余起。
为了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永不停歇!
不要心存侥幸心理,
时刻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武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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