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严查超员驾驶、违法载人!莫把生命当儿戏!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2-17 21:09:05


假如你驾驶的车辆已经满员

是否会选择让你的家人亲朋继续上车

陪你一同冒险?

也许很多人都存在侥幸心理

以为悲剧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但你是否知道?

不管多大的概率

一旦发生事故

将如何面对悲痛?

车辆超员危害多,

莫把生命当儿戏!

总有部分驾驶员不断逾越法律红线,

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危险中。


3月30日早上6时,莒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省道335线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鲁LMX2**面包车存在超员嫌疑,于是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令民警大吃一惊,原车内座椅被拆除,改装成多个小板凳,核载5人,实载12人,超员7人。据了解,车上所有人员都是去同一工厂打工的民工,只为图便利,而忽视了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刘某超员、擅自改装座椅的违法行为处罚款700元,记6分的处罚。


3月27日早上6时20分许,莒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日照路与莒州路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超员面包车。

经检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超员3人。据驾驶员王某交代,车上所有人员都是附近工地上的工人,正好顺路就一起上下工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驾驶员王某处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车辆超员的危害:

危害一:使车辆不稳定。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危害二: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危害三:让逃生和抢救变难。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车辆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危害四:更易铤而走险。超员车辆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危害五:无座乘客最危险。超员的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货车不是载人的专用工具,

货车违法载人存在着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将不堪设想。



3月29日早上6时30分许,莒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日照路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鲁L15**轻型货车行驶异常,民警立即示意停车接受检查。民警打开后车斗上盖的蓝布后,里面的景象着实让人捏了把汗,蓝布下竟藏有7位妇女。经询问,该驾驶员高某称自己是被雇用,当天从峤山镇大石头村接她们到浮来镇上的一处工地,出于侥幸心理,便让她们藏在车斗内。目前,该车辆被暂扣,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3月29日早上7点35分许,莒县交警大队特勤中队民警在巡逻过程中,行至振东大道与银杏大道十字路口处发现一辆鲁LJ90**的轻型货车行驶缓慢,并且后车斗用车棚遮挡,隐约看到里面有人,立刻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该车车斗内竟拉了16人,且该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询问得知,车上所有人员都是附近一个工地的民工,因图方便就一起乘坐该车。目前,该车辆被暂扣,案件进一步审理中。

 车辆违法载人的危害:

货运车辆不是载人的专用工具,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

货运车辆、三轮车车斗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无座位固定,这类车在速度较快的情况下转向、掉头易发生侧翻等事故,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的几率大大增加。


莒县交警提醒:

为了平安出行,

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超员驾驶、违法载人,

也请广大农民工群众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切勿乘坐货车、三轮车等严禁载人的车辆出行。

如果您发现了交通违法行为,

请立刻报警!

让我们共同监督,

使超员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来自:莒县交警发布

莒县,因为有你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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