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中村一粗心男子给父亲投糊涂险!发生意外赔偿难!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6-05 09:59:46

 近日,,该局对这一因保险赔偿发生纠纷的特殊投诉事件立即展开调查。

网络配图,与本文无关

 经查,事件的起因是宁县中村镇村民王某某于2016年5月1日在宁县人保财险公司早胜营销部为其父办理了160元保险,办理保险时没仔细看是人身意外险还是驾驶员人身意外险,匆匆忙忙签了保单缴了160元保险费。后经执法人员在宁县人保财险公司早胜营销部取证证实,王某某确实在该营销部给其父购买过保险,险种是驾驶员人身意外险,保费160元,保期一年。据营销部负责人讲述,人保财险各种意外险有十几种,他们统称为人身意外险,当时给王某某父亲办的是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办理时没有索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相关手续,保单只填写了保险人的姓名年龄和身份证号等简单信息,而事实上王某某的父亲年事已高从未考取过驾驶证。2016年6月王某某父亲放羊时,被羊拉倒受伤住院治疗,王某某去该营销部要求理赔时被拒绝,才发现保单险种是驾驶员人身意外险不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查明真相后,,指出因人保财险公司早胜营销部办理保险过程中把关不严,办理驾驶员人身意外险,未向被保险人索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证件,保险合同上也未填写驾驶证号、行驶证号,其行为违背了《消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由于信息填写及索要证据不全负主要责任。王某某做为有文化的成年人本应该对保单仔细审核,却因粗心大意错签保险合同负次要责任;在分清责任后,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宁县人保公司宁县营销部赔偿王先生父亲人身意外伤害医药费2600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表示今后吸取教训,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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