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约工”劳动争议第一案,。此前,他们通过该公司的“好厨师”App和客户建立联系提供厨师服务。庭上,被告否认和他们是劳务关系,认为他们只是商务合作关系,App平台只是提供渠道,双方共赢。
7名厨师的遭遇并非鲜见。近年来,随着租车、私厨、保洁等服务行业纷纷转战网络App,由此,“网约工”这一新兴群体应运而生。他们与互联网企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他们的权益如何来维护?一系列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记者调查发现,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绝大多数的APP平台并不愿与“网约工”建立劳动关系。
虽然企业与很多“网约工”实质上形成了雇佣关系,但并不与“网约工”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这让“网约工”的劳动权益难以得到良好保障。
他向记者坦言,公司不可能与所有专车司机建立劳动关系,“这样做的话,企业要承担工资、社保费用等等,人力成本太高了,还要承担各种风险,对于企业来说不划算。”
姜颖认为,就当前现状,网约工与平台间的关系是处于一个边缘的地带,“双方之间的关系不好随意下判断,可能认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都有道理,还是要看他们最初建立关系时,双方的意愿是界定为哪种关系。”
对于提供上门服务的网约工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姜颖提醒:
一定要熟悉所在平台的各项规则,要弄清楚网约平台的协议内容、各方的权利、如何经营等;
在日常接单时,,注意收集、保留各方的证据,以便在遇到问题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合整理自劳动报、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