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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参加徐马“欢乐跑”后,
却在驾车回家的路上遭遇一件不欢乐的事
车辆驶进小区后轧死了邻居的一条宠物狗。
悲伤的狗主人提出赔偿要求,
徐先生选择报警处理。
交警认定狗主人全责。
但徐先生还是给了狗主人800元以表安慰。
徐先生说:“因为我家也养小狗,
我理解失去小狗的痛苦,
虽然没有责任,但我也要尽自己所能,
安慰一下对方。”
徐先生的好心却不能让对方满意,
对方拿到钱后说了一些过激的话。
徐先生认为,狗主人少了他一个道歉。
开车撞狗现场
问题来了
都认为对方有错
车轧死了狗狗,责任在谁?
事件还原
徐先生驾车进入小区西门。西门内道路被中间绿化带隔成东西两条行车道,徐先生沿右侧行车道(西侧)正常行驶。
狗狗从左侧行车道(东侧)穿越绿化带,去寻找主人,结果从徐先生轿车两轮之间钻进了车底,被后轮轧到。狗狗主人当时正行走在西侧行车道路牙石上的人行道。
有3个问题可以明确:徐先生正常行驶在规定道路上,且车速在限速范围内(徐先生表示可由交警部门查小区监控,鉴定车速);狗狗没拴约束链,且穿越道路,从两轮之间钻进车底;主人没有和狗狗在一起。
狗狗主人称:“难道狗狗就这样被白白轧死了?开车不注意观察,发生了事故,车主应该赔偿。”同时提出,这条狗狗是柴犬,当时买来花了1600元,而且是看“熟人面子”;养了狗狗一段时间,感情很深,现在狗狗死了,自己接受不了,“不是赔钱的事,要赔就赔一条一模一样的狗狗”。
交警界定:狗主人负全责
交警到场,在询问了前因后果后,判定狗主人负全责。
资深交警说,具体地说,对于“车撞狗”事故责任划分应当按照过错责任原则,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各方的责任:
1.车辆正常行驶无违法行为和过错,狗未用束犬链牵领的可认定狗主人全责;
2.如果车辆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过错的,根据车辆驾驶人、乘车人和狗主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3、对经过调查无法确定狗主人的情形,记录调查得到的事实,将认定书交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并根据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各方责任;
4.对被撞狗确无主人,且车辆驾驶人和乘车人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可按照意外事件处理。
被界定无责 仍‘赔’对方800元
在交警部门出面界定责任后,徐先生说,纵然交警部门认定自己无责,但从一个养狗人的角度,他很理解对方失去心爱狗狗的心情,依然愿意补偿对方800元。
次日,双方又有了一次接触。
据徐先生说,在交警界定责任后,狗主人情绪依然很激动,并说了一些过激的话。徐先生很生气,但看在彼此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份上还是补偿了对方800元。狗主人接过了800元钱,但依然觉得徐先生的做法不能让其满意。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徐先生说,自己已做得仁至义尽,但“他们少了我一个道歉”。
律师说法
“车撞狗”怎么赔 要看几个因素
首先,狗是否有养犬证,在小区里活动是否带了狗链,被撞死的狗是否跑到了机动车道路上,遛狗的时间是在小区车辆上下班的高峰时间还是空闲时间。也就是养狗是否合法,狗主人是否尽到监护职责和应尽的注意义务。这些决定着狗主人有无请求赔偿的权利。
其次,看驾车人是否超速或有违章,狗是突然出现还是早就在小区道路上,从常理上有没有避让避免事故发生的反应时间。撞死狗是故意还是过失,这决定着车辆驾驶人是全赔还是部分赔。
从赔偿方面来看,如果是驾车人全部责任,应该赔偿的是狗的市场价值、埋葬狗的工时费。如果属于无心之失,法律上支持直接经济损失,不支持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失费不应支持。
关于“车撞狗”还有几个假设需要明确:
如果撞狗存在主观故意要不要赔偿精神损失?精神损失的范围不可以随意扩大。狗狗死了,狗主人会伤心,但同样道理,损害其他的珍贵物品也可能都会给持有者带来精神痛苦。《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限定在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自然人的人身权益直接遭受侵害的情况,一般的财物遭受损失是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如果被撞死的是怀有身孕的狗妈妈,如果不死就可以生小狗,小狗也可以卖钱,是不是肚子里的狗孩子也应该赔?即使是怀孕的狗狗被轧死,也只能赔母狗价值而不能赔肚子里的狗孩子,因为肚子里的狗孩子属于可期利益,可期利益有不确定性,将来可能实现也可能不实现,在事故发生时还未能够体现的利益无法计算。法律原则是赔偿直接利益损失,不赔偿间接利益损失。可期利益损失属于间接损失。
如果狗主人年龄大患有疾病,因痛失爱狗着急上火发病住院了该咋办?这种情况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故意撞狗,那么造成狗主人发病属于治疗狗主人生病损失的诱因,可能应该在30%以下部分赔偿;如果不存在故意撞狗,也不存在诚心气狗主人的动机,狗的主人发病属于本身体质原因,就不应该赔偿。
关于保险
“车撞狗”能启动保险理赔吗?
1、关于交强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明确指出:、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保险人(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狗或猫等动物应归为财产损失,如果交通事故中,把它们撞死或撞伤,车主被主人索赔,那么车主可以启用交强险赔偿,此类财产损失赔偿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
举个例子,如果被保险人需要赔偿5000元,那么在购买了交强险的情况下,需要赔偿的5000元可抵消掉2000元,车主只需自掏腰包赔3000元。
2、关于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明确表示,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者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对被保险人依法应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原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给予赔偿。
回到刚才的例子,车主另外赔偿的3000元,如果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那么车主可以把需要自掏腰包赔偿的费用转嫁给保险公司。
3、关于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
那么,本来需要自掏腰包的3000元能全部让保险公司赔偿吗?答案是看情况而定。因为在保险公司的条约中还有一条免赔率的条款。免赔率的意思是: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事故责任免赔率。
依照保险条款内容,被保险人负全部责任的免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无责任则全赔;另外,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机动车超出指定区域或有非保险合同载明的指定驾驶人,分别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
如果车主能再多买一项“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或称“特约服务”),才可以将这20%免赔率抵消。第三者不计免赔是附加险,第三者险是主险。第三者不计免赔险是指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也就是说,如果车主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3000元中的20%免赔率保险公司也帮忙赔付了,车主不用掏一分钱。
4、有哪些情况保险是不赔的?
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明确写着,交通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不计免赔也没有用。
交强险是最基本的险种,即使是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依然有效。除非是受害人故意造成,以及被保险人车上的财产损失等,交强险才会失效。
相对于交强险,第三者险的责任免除范围更大,交通肇事逃逸、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况下,即使车主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都不会赔偿。
小编认为
社会生活中磕磕碰碰的小事难免发生,
当事人的语言、心理和情绪有时比法律更管用。
尽可以都大度一点,
双方都可以省却麻烦和浪费精力,
也不至于浪费行政管理资源和宝贵的司法资源。
各位粉丝们
你们对这件事情怎么看?
欢迎在文末留言。
来源:都市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