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虽已开放
独生子女家庭仍要好好呵护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一个好消息~
龙华区独生子女家庭的
意外伤害保险,开始免费办理啦!
保费全部由龙华区各街道统一支付
无需个人承担!
你们的平安,政府为你出资买单!
那么~~
咱们龙华街道
符合条件的家庭怎样申报呢?
办理时间
2018年3月29日-5月29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家庭
自行前往龙华街道的社区办理
景龙社区工作站 |
龙园社区工作站 |
三联社区工作站 |
玉翠社区工作站 |
华联社区工作站 |
油松社区工作站 |
富康社区工作站 |
松和社区工作站 |
清华社区工作站 |
清湖社区工作站 |
参保对象
本次免费办理保险的对象为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龙华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
其中独生子女须为
龙华区户籍人口且年满60天(含60天)
至14周岁(含14周岁)
其父母年龄为65周岁以内(含65周岁)
备注
1、龙华区户籍独生子女家庭是指:独生子女本人为龙华区户籍居民(对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籍没有限制)。
2、独生子女是指: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保独生子女出生日期应为2003年6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参保父母出生日期应为195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需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6年1月1日(含)后出生的,不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需通过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来确定为独生子女。
需提交资料
首次参保家庭
1、符合条件且首次申请参保的家庭需填写并提交《龙华区独生子女户籍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投保申请书》原件。
2、同时需查验全家户口本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
3、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司法文书等证明文件;
4、丧偶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上年度已参保家庭
1、上年度已参保的家庭,本次无需再次提交申请资料及填写申请表,区政府将会为其中符合条件的家庭自动续保;
2、但其中独生子女年满15周岁的家庭、独生子女户籍迁出龙华区的家庭、独生子女已死亡的家庭及已变为非独生子女的家庭不再予以续保。
大家记清楚了!
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踊跃自愿报名参保哈~
保险保障
(具体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为准)
保障项目 | 责任简介 | 每户保险金额 |
意外身故 |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死亡,按约定保额给付。 | 9万元 (每人保额按每户投保人数均摊) |
意外残疾 | 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残疾,按约定比例给付。 | |
意外医疗 | 因遭遇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或以上医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深圳社保目录范围的医疗费用,每次扣除免赔额100元,按80%给付。 | 0.5万元 (每户共享保额 用完即止) |
备注 | 1.未成年人累计死亡保额规定: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累计死亡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 周岁的,累计死亡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 万元。超过部分将由同时参保的父母均摊。未成年人的意外医疗保障没有累计保额的限制。 2、约定医疗机构为二级(含)以上。 |
保险期间
一年
(自2018年6月1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止)
龙华街道、各社区咨询电话
景龙社区工作站
龙园社区工作站
三联社区工作站
玉翠社区工作站
华联社区工作站
油松社区工作站
富康社区工作站
松和社区工作站
清华社区工作站
清湖社区工作站
理赔须知
可向中国人寿报案
保险公司将安排专人予以全程跟进
社区工作站也会
提供协助服务,受理咨询查询、报案及投诉
服务电话
中国人寿保险:0755-95519(24小时热线)、83015957、83243392、83040397、83749404、13632926625
符合条件的家庭赶紧收下这波福利吧~
千万不要错过申报时间呢!
要是你身边亲人、朋友也有独生子女家庭
也可以转发给他们噢~
编辑整理:龙华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