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司机们注意了!4月1号起未按时检车将按相关规定受处罚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8-01 03:10:32

各位车主和驾驶人朋友们注意了!

这是《关于对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6年内免检车辆未按时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实施处罚的公告》请大家认真阅读。

2018年4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2018年4月1日起!2018年4月1日起!大家注意时间,没对爱车进行检验的要抓紧了。


关于6年免检车辆的疑问

有车主要问:不是新出台了政策规定新车6年以内可以免检吗?其实,不少车主和驾驶人对这项新政策存在一定的理解误区。

免检,是指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简而言之就是不用上线检车。但是,在享受免检的6年里,车主并不是一劳永逸的,还是需要每2年申领一次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法规政策科普:6年免检政策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车辆上牌时间在2010年9月1日以后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符合免检条件

享受免检政策的车辆,每2年车主还是得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只是不需要到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西双版纳州检车哪里近?

新政策的实施,我们交警部门也充分考虑过如何最大限度的给大家提供便利,和优质的服务。

为方便广大车主就近办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便捷办理机动车落户、审验、过户等车管业务,西双版纳州积极推进机动车检测站建设社会化。目前,全州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营机动车检测站8家。

大家可以开着您的爱车就近选择办理机动车车检业务。


景洪市



西双版纳州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么龙路3号      

电话:0691-2136333




西双版纳昆曼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澜沧江路30号 

 电话:0691-2144814, 0691-2229678



西双版纳兴华汽车检车站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景洪市机场老路兴华汽车城     

 电话:0691-2192999



勐海县


勐海昆曼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景买路1号  

电话:0691-5180003




勐海安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景买路28号  

电话:0691-5188051



勐腊县



勐腊顺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北路12号   

电话:0691-8125222




勐腊厚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腊乡坡脚  

电话:0691-8166088, 0691-8166099


 

勐腊昆曼机动车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勐腊县城北路139岔路口   

电话:0691-8133036



注意:免检车辆逾期未申领检验标志保险公司可拒赔


我们先通过一个案例来了解下:

案情回放

2015年11月10日,丁某某驾驶标的车沿福建大道行驶至万州区福建大道时,与停于路边的三者车发生碰撞,发生致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后经警交警大队认定,标的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保险公司拒赔商业险,,要求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

标的车属于六年内免检车辆,发生事故时,车辆检验合格证到期,但未按时领取检验合格标志,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法律分析

免检不等于免审: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规定,“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每两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从上述规定可知,6年内免检是指免于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还是要按照每两年一次的年检时间节点进行申领,完成国家规定的检验程序。

未审验将受处罚:在公安部门的实务操作中,对于六年内免检车辆到期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再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免检车辆未申领合格标志保险公司应拒赔:商业三者险示范性条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保险公司免赔。其中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包含了到期未进行盖章登记领取检验标志。有司法机关以“申领检验标志”是一种形式检验,而非实质检验为由,判令保险公司免责条款无效,小编认为这种推理不成立。对于非专业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保险公司在与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基于对国家行政机关公信力的确信,将国家行政机关对车辆检验合格的登记认证作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前提条件之一,合同中的“车辆检验”也是针对国家规定的检验而言,而不论这种检验是实质检验还是形式检验,那么在车辆出险时,保险公司也完全可以依据被保险人“未按规定检验”符合责任免除情形而主张免赔,这是合同前后一致性的要求。

处理策略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保险公司提出事故车辆在事故发生时已过检验有效期,在商业险限额内不予赔付。庭审中,保险公司举证证明了对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范围和免责范围,在与投保人签订合同时已作出了有效的提示说明,免责条款具有法律约束,最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拒赔成功。


注意:不按规定检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为了增加意外交通事故的保障性,绝大部分车主都会定期购买车辆保险,而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有些车主甚至购买了全险,然而事故发生时为什么还是出现了保险公司免赔付的情形。既然是保险公司正当拒赔,那我们到底忽略了哪些情形呢?

违反规章制度及法律不赔的情况:

1.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予以免赔。

2.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药品或药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予以免赔。

3.无证驾驶、无牌驾驶或者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予以免赔。

4.实习期驾驶载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牵引挂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予以免赔。

5.未按规定车检或者车检不合格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予以免赔。

6.改变使用性质未向保险人办理改批手续,例如将机动车改变为为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等,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予以免赔。

7.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中任意两项及以上的,未向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并向保险人办理批改,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予以免赔。

8.被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予以免赔。

9.保险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予以免赔。

上述情况其实我们大家可能平时基本都不会遇到,但是其中的第5条大家还是需要注意,其实按时审验车辆也是最大限度的保护各位车主和驾驶人的自身利益,大家千万要引起重视。

来源:西双版纳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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