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交警顺利破获一起骗保交通事故,为人保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2-02-14 00:11:40

20141127日中午13时许,驾驶人马新付驾驶L53351/LE407号机动车在铅山县紫溪乡紫溪岭发生翻车事故,实际上,其车辆于1126日下午就已经翻车了。

发生事故的车辆在事发当日只投保交通事故强制险,事发之后,该车辆挂靠的鹰潭市兴华汽车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支公司投保机动车车辆损失保险及驾驶员意外险等险种,。

事故科民警与相关人员进行商讨研究以及对事发地点的摸排走访,终于破获此次恶意骗保事件,并为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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