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元】万人春游记--酉阳桃花源、龚滩古镇(乌江画廊)双汽二日游 咨询电话(微信):13372608728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6-17 03:23:37

团期:3月3-31日


一、推荐理由             

酉阳桃花源-- 体验陶渊明笔下与世隔绝的“桃花源”,欣赏美丽的风景

龚滩古镇--坐落于乌江与阿蓬江交汇处的乌江东岸,是一座具有1700多年历史的古镇

 九黎城--达到300人,就赠送九黎城门票。



二、行程安排                        

1天: 重庆-龚滩-酒店         餐:无            宿:龚滩或酉阳

 

早晨06:30左右游客自行到指定地点出团前1天21:00前具体以导游通知为准)集合出发(请游客准时到达,过时不候)经渝湘高速抵达龚滩古镇(车程约4.5小时),游览【龚滩古镇(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龚滩古镇位于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境内,坐落于乌江与阿蓬江交汇处的乌江东岸,是一座具有1700多年历史的古镇。可自费前往乘船游览【乌江画廊游船】(龚滩古镇—土沱峡—龚滩古镇,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120/人),船过老古镇遗址、土坨子峡、猴子山、月窝子。

游览完之后入住客栈休息。


为丰富您的行程,当日导游推荐自费项目:乌江画廊120元/人

注意事项:

1、客人报名时出具的证件号码必须是有效证件号码,如果因为客人的原因,导致不能进入景区,客人自付门票款。

2、出团时客人带的证件必须是和报名时的证件一致,如因客人原因导游不能进入景区,客人自付门票款。

 

2天: 酒店-酉阳-重庆          餐:无             宿:   

 

早上乘车前往酉阳(车程约1.5小时),前往游览国家AAAAA级景区—【酉阳桃花源风景区】(游览时间不低于2.5小时),桃花源位于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离酉阳县城不到500米,桃花溪水自洞内流出,清澈见底.有问津亭、陶公祠、桃园、荷花池等景点。此地集民族文化、桃源风光于一体,展示出隐逸古朴的田园风光,2012年被评为国家AAAAA级旅游区,成为武陵酉州的一朵奇葩。桃花源太古洞堪称“地下的世外桃源”,有宽敞的大厅、曲折的廊道,险峻的峡谷,幽深的地下河,还有五彩缤纷的钟乳石,景观秀丽。该洞穴是我国已开发洞穴中科研价值最高、历史最悠久、最神奇的地下地质奇观,是大自然赋予的鬼斧神工般艺术宫殿;

游览结束后乘车(车程约5小时返回重庆市四公里枢纽站散团,结束愉快行程!

三、服务标准

报价包含:

1.【交通】:全程为空调旅游车(1人1正座,根据人数定车型)。

2.【餐饮】:全程不含餐。

3.【门票】:含龚滩古镇古镇和酉阳桃花源景区大门票。(温馨提醒:客人必须带好身份证,若没带到时需补248 的门票款客人自愿游览景区,不游览不退任何费用)

4.【住宿】:龚滩古镇当地住宿。房间是2-3人间(单间和标间每间房需住2个人)一晚(彩电、独卫、热水),如产生单房差,客人自理部分住宿开空调需要单独收费,具体以酒店现场咨询为准!当地旅游部门提倡绿色环保,请游客自带洗漱用品。

参考住宿:

★普通团:2—3人间、独立卫生间、彩电、热水、无空调,无一次性洗漱用品。参考酒店:李氏阁楼、宜安居、田家客栈、微林楼、小桥流水(普通房)、老院子(普通房)、红楼客栈、肖家客栈、江涛客栈、汇福客栈、文卿客栈、老盐局、大业客栈、水寨(普通房)、天睿客栈 旭颢小吃、望江客栈、序风院(普通房)、四方客栈、乌江鱼庄(普通房)、逍遥居、东东客栈、冉家院子、老酒铺、中旅客栈、关口饭庄、关口客栈、和乐居(普通房)、望江宾馆(普通房)、顺缘宾馆、仁和居、宜人客栈、恒升宾馆(普通房)、新潮宾馆、怡然乐、月雅酒楼、玉食居(普通房)、馨心客栈、集贤居、食味轩等;

酉阳县城参考住宿:2—3人间、独立卫生间、彩电、热水、空调

前程宾馆、海怡酒店、阳光宾馆、将军楼等

5.【导游: 全程持证中文导游5元/人/天

6.【其他】:临时退团,需游客补足车位费。团队中如有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如有孕妇请如实告知旅行社,不予参团,如有隐瞒发生任何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

 

报价不含:

1、我社不含旅游意外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后如出现意外摔伤等状况需进行赔偿处理,将按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赔付结束后以外的理赔旅行社将不再另做任何赔付。如因游客本人主动放弃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旅行社不做任何赔付;

2、除行程所含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及个人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等。

3、因战争,台风,海啸,地震等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一切费用。

4、乌江画廊120元/人。

 

四、报名须知

报名时签定此行程合同时仔细阅读以内容,签订合同即表示认可以内容

1、汽车座位采取先到先坐、原车原坐原则如有晕车、年长游客需要坐靠前位置,可自行到第一站上车,旅行社不预留车位顺序。

2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3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客人自理,旅行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旅行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4、全程请游客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务必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5、游览行程单之外的活动风险提示:除游客和本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和确认的游览行程单当中的服务内容,本公司不再主动提供任何额外的服务。任何非本公司书面说明并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内容和游览行为均将视为是游客的自愿行为,是游客自由安排活动的一部分,游客了解并承担一切服务内容和风险。旅行社郑重劝阻游客不参加有可能产生危险并伤害到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任何参观游览活动。

6、游客在行程中的各个服务区或者公共区域(如高速公路临时停车处、机场或者交通候机、车室、酒店或者宾馆楼梯处等公共区域),请游客注意安全如遇下雨、地面湿滑、穿着不当、光线明暗的情况在行走时务必小心,以防摔、滑倒。请游客在游览景区时务必仔细阅读景区相关注意事项,以确保自身安全。

7、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请游客在游览行程完毕后,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内容;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是争议请在当地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8关于单房差解释二日游或多日游的产品行程的费用只包含成人每晚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

9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10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11、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12、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后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 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13节假日期间因客流量较大,若出现进入景区需排队等候等,均属正常现象,请游客谅解并配合导游和景区工作人员的安排,若游客无理取闹产生的后果由客人自负。

14如遇汽车抛锚,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超过三小时,我社只负酌情赔付责任,给予超出部分每小时5-10元/人的赔付。

15、老年旅游者预订提示

1). 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2). 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75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16、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预订提示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我社因服务能力有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17、其他注意事项

1)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

2)请各位团友带好有效身份证件,以便住宿登记需要。

3)请自备相机、雨具、防滑鞋,御寒衣物,准备好洗漱用品、毛巾。

4)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5)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6)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7)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8)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本人               已认真阅读此份行程内容,并同意按此行程旅行

游客签名:                                                       

五、补充协议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编号:JXZL-SK-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场所简述及安排

日期

   自费项目内容

费用说明

   最低参加人数


乌江画廊游船

120元/人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电话:                                              电话:                                    

时间: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前往时间

时间

   停留时间

   备注

     桃源丝绸博物馆

       竹炭、丝绸

      日

    90分钟

 自愿消费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且向购物场所书面确认),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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