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新风口——团体保险,你懂的.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0-10 21:29:49

  酝酿于2010年,初稿形成2011年,近年来又多次调查研究征求意见,足见监管部门对团险政策的审慎。近日,下发最新团险新规,将团体保险的购买门槛从至少5个人降为3人,特定团体成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同时允许保险公司承保包括大病保险等政策类业务、公益性业务、建工意外险等可以不提供被保险人同意投保的有效证明。这一团险新政是2005年团险政策时隔近10年。

团体成员门槛的下降,相当于降低了团险购买门槛,有助于保险公司进一步发展团险业务。原来的规定主要针对企业的需求;随着社会发展,家庭保障意识增强,团险的家庭需求增长较大,因为团险的形式一般比个险价格低。

  那么团险中的团体定义广泛包括企业事业单位、非法人组织、家庭、企事业单位内设部门,这为团险业务开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保险公司如何制定好团险的承保流程,做到既拓展业务,又防范风险仍需要各家公司努力。

<文中部分观点引自 证券时报记者 曾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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