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社保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五七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将“五七工”等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通知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自愿参保
1.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2010年12月31日前具有自治区城镇户籍;
3.1995年底以前工作年满3年;
4.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材料准备
1.到社区领取登记表2份;
2.近期白底免冠2寸相片2张;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薄原件和户口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份;
5.能证明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原始档案;
办理时间
2014年12月25日前到社区服务大厅办理。
此次最后一次办理“五七工”养老保险,望广大居民相互告知。
宝力根街道办事处乌兰图嘎社区
201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