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开始至2017年,杭州市政府为拥有杭州市户籍的部分特殊群体老年人,每人每年购买1份保险。包括:
(一)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
(二)60周岁以上失去独生子女的老人;
(三)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按照理赔流程第一时间自行向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报案,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规定给予赔付。
具体保险范围和理赔程序,各位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到社区领取投保告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