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补贴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218万元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11-09 01:39:08

认真落实州、县关于实施社会保险补贴的相关政策,禄丰县严格按政策规定,对从事灵活就业的州属原国有改制企业人员、县属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人员,按照先交后补的原则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17年共办理州属原国有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16人,办理县属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727人,补贴金额218万元。(禄丰县人社局   李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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