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补助和未参保集体生活补贴标准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5-26 01:50:45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6〕82号)精神,含山县企业职工养老重疾险比较遗属补助标准和未参保企业集体生活补贴标准相应调整。目前,全县共有763名人员享受此次调整,由目前495元/月提高到520元/月,月增资25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692名共补发12万元,未参保企业集体生活补贴享受人员71名共补发1.2万元。此项待遇将于6月15日通过养老金代发银行发放到位。

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马政秘〔2016〕82号)精神,含山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补助标准和未参保企业集体生活补贴标准相应调整。目前,全县共有763名人员享受此次调整,由目前495元/月提高到520元/月,月增资25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692名共补发12万元,未参保企业集体生活补贴享受人员71名共补发1.2万元。此项待遇将于6月15日通过养老金代发银行发放到位。

来源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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