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我行实物贵金属业务在2022年元旦节假日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3日)平稳运营,现将有关交易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12月31日(周五)下午16:30起,自营实物贵金属业务(含“易存金”)停止交易。2022年1月2日(周日)起自营实物贵金属业务(含“易存金”)恢复正常交易,具体营业时间以当地建设银行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