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9日,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于2022年3月9日以自有资金提前完成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回售资金本息及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到期本息共计259,180.90万元的支付。
公告显示,根据《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19新城02”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2月25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19新城02”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回售资金兑付日为2022年3月20日。
中期票据到期本息支付方面,新城于2017年3月16日完成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发行,发行规模15亿元,当前存续规模14.3亿元,期限为5(3+2)年,兑付日为2022年3月16日。该公司已于2022年3月9日提前将到期本息合计153,296.00万元全额汇入上海清算所应收固定收益产品付息兑付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