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阳光集团表示,公司面临阶段性的流动性问题,已通过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积极自救,仍在与持有人沟通展期事宜。后续待资产处置回笼后,如有能力,阳光集团会支付本笔债券的本息。
福建阳光集团还称,上述事项可能触发阳光集团其他境内债券的相关条款,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持续评估上述是想对公司法律、财务及运营的影响。
此外,5月24日晚间,福建阳光集团发布公告。公告显示,福建阳光集团2021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21福建阳光SCP002”)应于2022年5月24日到期并兑付本息。据悉,“21福建阳光SCP002”于2022年5月24日应兑付本金1亿元,利息480.82万元。截至该公告日,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