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回应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加快年报审计编制工作进度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4-06-06 09:21:36

深圳证监局表示,佳兆业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及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佳兆业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佳兆业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切实整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据悉,3月22日,佳兆业集团发布公告称,预计无法于2022年3月31日或之前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的规定刊发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佳兆业股票随即被监管要求停牌。

另外,6月20日,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吴建新已辞任首席财务官,以投放更多时间于个人事务,罗婷婷已获委任为首席财务官,自2022年6月20日起生效。

佳兆业于6月27日公告称,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已辞任佳兆业集团核数师,已议决委任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元信德)为公司新核数师,以填补致同辞任后之临时空缺,任期直至公司来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发表
26906人 签到看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