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前员工被责令改正 编造南京银行虚假信息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4-04-12 10:44:58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2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近日公布陕西证监局关于对傅鸣非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2〕15号)。经查,傅鸣非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22年6月30日18时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虚假信息被转发传播,其中显示“傅鸣非@西部通信首席”微信名,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傅鸣非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傅鸣非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陕西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显示,傅鸣非于2022年2月22日登记,执业机构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执业岗位为一般证券业务,登记状态为离职注销,离职登记日期为2022年7月2日。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本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责令处分有关人员、责令更换有关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限制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停止职权或者解除职务的决定后,应当立即停止有关人员职权或者解除其职务,不得将其调整到其他平级或者更高层级职务。

经查,你作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2022年6月30日18时许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虚假信息被转发传播,其中显示你“傅鸣非@西部通信首席”微信名,造成不良影响,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

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你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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