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6-30 02:56:43

为了使社会保障政策顺利运行,国家在过去几年放宽了社会保障支付机制。然而,近几年来,新的养老保险政策相继出台,在比较之前有了许多明显的变化。让我们看看它。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

天津市养老保险新政策于今年1月1日实施,并于2017年11月由天津市社会保障局发布具体通知。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与上一次相比有三大变化。

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改革1:取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在此之前,虽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年度支付制度是实时的,但也可以一次性缴纳15年的保险费。实施新的养老保险政策后,45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将无法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

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2:60岁以上老人不再支付生活津贴。在天津实行新的养老保险政策之前,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无论他们是否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一定数额的资金将作为生活津贴支付。该政策实施后,年满60岁,但没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没有社会保障待遇的,将不再支付生活津贴。不过,对于已领取老人生活津贴的人士,他们会继续按以往的待遇获发津贴。

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三:提前支付时间。政策实施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支付时间由前20天调整到每月18天。

此外,今年4月,天津市社会保障局还发布了“关于实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和“天津市养老保险扶贫新政策”:对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特困支持人员在本市登记,年满45岁、60岁以下,未参加城乡职工养老保险的,自愿按照现行政策办理参保手续,按城乡居民600元的标准,每年缴纳50%的养老金保险费。

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扶贫):对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年数还不到15年,由市财政按照600元的标准,一次性向贫困人口缴纳50%的养老保险费。

以上是关于天津养老保险新政策的介绍.社会保障政策的变化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要及时关注地方社会保障的新政策和新趋势。(文字/凉爽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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