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三种方法补救来得及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1-01-29 22:04:21

在购房过程中,购房合同是最重要的凭证,一旦遗失,麻烦也很大,尤其是开发商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把所有四份合同都拿到房屋管理部门,才能办理产权证书,谁也办不到。然而,一旦购买合同丢失,买家不必害怕,有补救办法!

 所采取的补救措施时有发生,可分为以下三类:

首先,在购货合同登记为预售之前。

如果买方失去合同,只需取消剩余的合同,并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合同。买方支付的费用是合同的费用,约200元。

  二是购房合同未完成预售登记,但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

如果买方失去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宣布合同将被废止。在三个月期满后,当局将向报界申请预售登记,取消签订的合同,然后与开发商签订新合同,然后进行预售登记。在此期间,买方必须支付发表声明的费用、合同的费用和新合同的印花税。

 三、购房合同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抵押。

如果买方失去合同,除了在第二种情况下的手续外,买方还必须与处理贷款的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质押上,因为原来的购买已经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一份新合同,即买方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的合同号已经改变,尽管购买合同的内容没有改变。但是,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贷款合同已经发生了变化,因此有必要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买家在此期间所须缴付的费用,基本上与第二宗个案相同。

专家提醒说,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合同往往需要上交,合同的丢失并不都发生在买方身上,有时开发商、律师、银行也会因疏忽而失去合同。因此,在移交合同时,必须要求另一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他们已将合同移交给另一方。否则,一旦发现失物,我们就互相推卸责任,最终遭受损失或买家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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