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杭州等地已经审查通过了公积金贴现贷款计划,日前,温州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到商业贴现贷款政策,该政策已得到温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审议和批准,并将在适当时候正式启动,并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具体细节。
由于公积金贷款数额往往偏紧,导致贷款缓慢的问题,这项政策可望纾缓房屋公积金贷款的短缺,并进一步增加对工人置业的房屋公积金的支持。
什么是“公共转移业务”贴现贷款业务?
“公共受让人”贴现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分阶段资金短缺,由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委托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首先以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商品房贷款作为可替代贷款,由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每月利息保证金补贴,当公积金中心有充足的资金时,再将银行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回公积金贷款业务。
在什么情况下开展贴现贷款业务?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当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连续两个月达到90%以上时,启动公共转移贴现贷款;当贷款比率在85%≤90%范围内,暂停实施公共转移商贴现贷款;当贷款比率低于85%时,实行分期置换公共转移贴现贷款,直至全部置换完毕。
申请贴现贷款业务的条件是什么?
向公共受让人申请贴现贷款,必须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条件,才能申请。
贴现贷款的金额是多少?
“公共受让人”贴现贷款的贷款额,按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温公积金(2015)83)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目前,城市地区的最高贷款额仍为800000元,最低贷款额为350000元。
偿还利率贷款的方法是什么?
“公共转移业务”贴现还款方式,借鉴杭州、厦门等城市的“月均还款法”。
在偿还“公共受让人”贴现贷款时,商品房贷款利率造成的利差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发放。贴现金额以按商业贷款利率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金额与按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差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