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颁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特殊群体可上门服务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0-12-01 04:46:11

昨天上午,在东城房地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天杰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接过了市常委、副市长陈钢的第一份不动产权证书。从今天开始,全市16个区县将全面为社区提供房地产登记服务。将来,当市民申请“自置居所”时,他们便不再领取过去的“房屋业权证明书”,而是“一动不动的产权证明书”。

  东城首次颁发新的非动产权证

东城区是第一家开设新的房地产登记簿证书的地区。昨天上午,在东城房地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天杰集团有限公司的代表接过了市常委、副市长陈钢的第一份不动产权证书。、,向国民严女士颁发了第二份不动产权证书。

第一张不动产权证的签发标志着市房地产统一登记新的不动产权证的正式启动。从今天开始,16个区县将推出新的房地产登记证,也将成为全国第一个向社会提供统一房地产登记服务的省级单位。

市土地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发给天杰集团有限公司的第一张“不动产产权证书”是第一份“无动产权证书”,有“不动产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两种。不动产权证是用来记录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房地产登记证是用来证明房地产抵押、地役权或者通知登记、异议登记等。印章登记不签发证书或者证书。

  住房登记费的标准没有改变。

记者看了天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产权证书,主要内容包括产权证号、权利人、共同情况、所在地、房地产单位号、正确类型、权利性质、使用权、面积、使用期限及其他权利条件等,在不动产权证背面有激光防伪标志。据悉,颁发的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将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但依法发放的各类证书将长期有效。按照“不变或不变”的原则,权利不变,账簿不变。在依法办理变更、转让等登记时,逐步取代了新的房地产权证。

据了解,根据市发改委日前公布的房地产登记费标准,住房登记费标准为80元/件,非住房登记费标准为550元/件。这两种费率与以往实行的房屋登记费一致,成本也没有变化。

 >方便人民的措施

证书的丢失只需要国家国土资源管理局网站的一份声明。

昨天,记者从市土地局了解到,在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后,如果公众手中的财产证书意外丢失,损失报表就不需要上报,只需要在市土地局的官方网站上公布。

据了解,过去权利人权利证明丢失后,损益表必须在本市每天出版的主要报纸上刊登,20天后才能再申请。现在没有必要刊登这份报纸,因为这份损益表在市政厅的官方网站上张贴了15个工作日。

  特别团体可享用绿色通道,并预约指定为指定办事处。

全市所有房地产登记中心都开通了绿色通道和上门订票服务,为老年人、病人、残疾人、孕妇和现役军人提供快捷、直接的服务。获得绿色服务的人包括:70岁以上的老年人、怀孕5个月以上的孕妇、有行走困难的残疾人和现役军人。上门服务可以通过为残疾人或确实丧失工作能力的严重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房地产登记中心还配备了饮水机、老花镜、轮椅等便利设施。

  >新闻背景

11月6日,市土地管理局市住房建设联合委员会发布通知说,市将于11月9日全面开立新的房地产登记簿证书。

按照房地产管理和登记的职责划分市有关部门的分工,同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市、县有关部门承担的土地、住房、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的登记职责,将合并移交市土地局,但上述房地产的管理责任仍由原有关部门承担。同时,市土地局、市住房建设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等单位作为市房地产登记联席会议的成员,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密切合作,做好相关工作。

实行房地产统一登记后,为了方便群众,市各区县在现有住房登记中心办公空间的基础上,原则上设立了新的房地产登记窗口,保留了住房交易窗口,实现了住房交易与房地产登记的办公合一。

  原有的方便人民的措施继续有效。

房地产统一登记后,住宅建设、土地、园林绿化等部门提出的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的原措施将继续实施。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售新商品房的,买受人可以申请自己购买的不动产物权证明。

二。双方共同办理房地产赠与的,赠与合同不予公证。

(三)买受人申请提前出售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的,无需提供专门维修资金支付证明。

4.原销售单位无需出具住房改革损失证明。

5.业务进展情况可在线查询(地址:http://www.bjgtj.gov.cn/),完成短信通知后获得证书或证书)。

6.不动产权利证书是加密的。权利人可以在静止产权证书上自愿申请密码,有效防止房地产被盗、变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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